ares1203 wrote:工作因素或是家庭變故您可以控制嗎??...(恕刪) 我的意思是這個條款的漏洞太明顯需要更周延的規範不然只會淪落為投資客的下一個操作手法多了一些限制, 對少數一般人難免不方便但只要相關法規能不錯傷無辜又能防止投資客操作就一定得明文規定仔細要不然多了交易稅, 投資客卻有後門可走這法令豈不是變成笑話?
所以才說奢侈稅漏洞很多嘛!台灣的房蟲又超會鑽漏洞的,拿奢侈稅想壓制房價鐵定會失敗改革還是要從根本體制做起才行我是比較建議把找人頭跟當人頭這兩種行為特別獨立出來立法加以刑罰化,除了列為公訴罪以外,獲利全部沒收+課以罰鍰+最低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是必要的當人頭當到進牢裡蹲,這樣才夠嗆啊!
其實我根本不覺得奢侈稅在打有"人頭戶"的投資客,因為他們不怕也打不到啦.奢侈稅影響最大的是像股市那種散戶蔡籃族的這群人.有在用人頭戶的人總會找到漏洞可以跑,要打到他們難.但因為銀行利息低的家庭主婦啦,一般想作小投資的民眾就打中了.因為這些人大都自己有房子,所以買都算第2戶,一年交易大都在2~4戶之間.所以政府課不到他們的稅,現在奢侈稅重重的打在這些人身上,所以這類的投資客會消失.簡單說奢侈稅就是讓市場上的某類投資客減少,相對的買屋主力減少大的就難玩.大投客或建商如果只賣自住客房屋的資金流動率會變差,自然壓力變大.所以短期大概跌幅不大,10~15%左右,因為原本有的投資客房子在奢侈稅前沒賣掉會稱過2年在賣.必竟10~15%的空間很大多少會賭一下,影響主力在奢侈稅開徵後,打游擊的投資客變少.所以奢稅開徵後是關鍵,如果菜籃族型投客不玩了,那房價才有可能大跌.不然最多就20%以內吧.簡單講啦~這些人只是覺得把錢放銀行利息低,所以投資別的東西,股票風險高,房地產相對安全.所以這些人不可能把錢拿去給人頭買房子,因為沒那個心臟,所以就看這些人會不會把短期炒作.轉變為長期投資.這個是關鍵,如果轉的人越多,跌的幅度會越少.
特偵組 wrote:奢侈稅應該是從單價 + 總價 兩邊著手管你是誰,你買的單價 每坪超過60萬,扣你奢侈稅你總價超過5000萬 扣你奢侈稅這樣還不簡單現在把全台灣的全都拖進場 然後還要開後門 怕誤傷無辜...(恕刪) 如何知 總價???還有 房子的設定方面再查保險 每年贈予 ??..
若定太嚴的話,會被資方拿來利用耶若想要fire那個員工,只要把他掉去其它縣市就好了,若那員工不想白白損失10~20%的房價,那只好自願辭職。老實說你會敢把幾百幾千萬的房子,掛在你員工的名下嗎?若他偷偷賣掉了怎麼辦?有錢做那麼大生意的人,應該也有能力把房子放二年啦。
奢侈稅沒那麼好用啦~作夢!!政府如果要證明不是在炒話題,就直接實施實價課稅。所有的不動產相關稅收都採實價課稅!如土增稅,契稅,房屋稅,地價稅,贈與稅,遺產稅。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漲價歸公,實現課稅公平正義。再落實課徵空地稅,土地(建築用地)持有兩年不開發政府即照價收買,再標售。這些~土地相關法規都有規定~政府沒那個蛋,不敢做!!玩甚麼奢侈稅?騙小孩嗎?搞了一堆豁免條款,排除建商跟農地農舍,這些東西投資炒作空間才大!真正有錢的,不貸款還怕你奢侈稅?讓買屋的,賣屋的,持有的,全部付出應負的社會代價。這樣才叫真公平。
catbox1975 wrote:其實我根本不覺得奢侈稅在打有"人頭戶"的投資客,因為他們不怕也打不到啦.奢侈稅影響最大的是像股市那種散戶蔡籃族的這群人..(恕刪) 大概很多人沒自己繳過房屋稅/地價稅吧!?其實只要不是以自用住宅稅率交易,就已經增加不少成本了,也會被課到不少稅,必須要人頭戶,才能弄成自用住宅稅率。所以,應該跟你講的相反,只以親人名義買一兩戶的菜籃族,是打不到,但集資搞人頭戶就打得到!搞人頭戶的雖然會想辦法避開奢侈稅,放2年不賣就可以避開了,但要增加利息成本,把房子賣掉,還要土地增值稅咧!土增稅是持有時間愈短,被課到的愈少。多持有了2年,就比較容易被課到土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