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強震, 股市大跌, 政府用國安基金護盤, 一樣是用納稅人的錢啊, 怎沒聽有人在叫? 更別提, 如大家所言, 股票非民生必需品, 跌到腰斬都不應該可憐他. 那何必護盤..認真思考一種可能性 --- "因地震嚴重影響國人購屋情緒, 已有實質降溫效果, 故暫不推行房地產奢侈稅, 以避免矯枉過正".....反正地震來了大家怕得要死連看房都不敢了, 還管啥買房打房??
跟本不可能自己賣 ..房仲會派人去 , 如果你去貼小廣告, 會被撕掉 ,如果上網 post , 會直接問你要不要牽約 ..現在不太可能 靠自己賣 ..路都被房仲賭死 .現在要碰到屋主自售 怎麼可能 ,但是 可以碰面後私下自己找屋主 ,但是 如何躲過仲介那 , 就看自己 .台灣房仲收的 % 實在太高了 ..應該改成 沒談成就收一點介紹費 , 降低一堆屋主亂看或是 房仲亂帶 , 以前買房屋 我都說過 那些我要 , 後來房仲自己就說這間你一定不要 ,但是 能否看下 畢竟屋主要賣 ..OK 我當然去捧場看 ..當然不要 .房仲談成收 % 少些 .. 免得浪費時間 ..
nVidia_X wrote:日本強震, 股市大跌...(恕刪) 如果發生強震才是買進之時,雖然說這話很不人道,但依人性來說,SARS和金融海嘯房價都因此回檔,但真正的買點也就是災難發生之後,但這次日本強震影響台灣不如SARS嚴重,就好像金融海嘯影響台灣其實還是有限,唯有災難發生在台灣時跌幅才會深!但我並不樂見台灣發生災難,所以就別想何時會是低點,只要該房的附加價值夠高的話,其實放著也不會咬人!
zaza213 wrote:兩者要比較,兩者買賣都會遇到的費用跟就直接抵銷掉把不同的地方拿出來比就好了把變數降到最低,才容易比較仲介費、代書費、過戶規費兩者都一樣,何必拿出來談或許買賣時間不同的土地增值稅差異還可以參考 問題是他拿來算"趴數"就會有很明顯的差異。您自己把這些看似相同的成本加進去算算看就知道了。利用數字呈現出來的效果來加強自己的論述罷了。
Ricetea wrote:一個投資客買一棟1000萬的房子以自備款200萬算,半年內以1100萬賣出付出利息以年利2%算,所以利息成本半年800*1%=8萬所以本次操作獲利92萬,以200萬資金投入相當於年獲利92%.....真是賺翻了實施後一樣1000萬房子,2年後解鎖所以利息成本為2%*2年=4%,800*4%=32萬一樣賣出1100萬,所以獲利為68萬200萬本錢,2年獲利68萬,年獲利率剩17% 你沒有算到的是投資客投資的標的都是地段好的短期內可以回收獲利的物件半年獲利92萬兩年時間是可以再翻兩三番的然而實施奢侈稅之後200的資金兩年後獲利只有68萬投資客一定大多數都會退場
umtlalala wrote:問題是他拿來算"趴數...(恕刪) 我是故意不算一堆雜支成本的那扣掉那些成本(假設50萬),利潤跟我算的不一樣?很簡單....預計的假設賣價多個5%就OK了,不是嗎?這種接近定額的東西直接常數化就好如果你覺得97%太好賺,應該扣除ooxx頂多只有47%那也很簡單,後面那個實施後的17%只會一起降下去變負的,更難看而已(虧錢了,還要投資這東西嗎?)
Ricetea wrote:我是故意不算一堆雜支...(恕刪) 問題是你的計算方法本就大有問題如果投資客半年內在辦法拉高100萬賣那二年不就有辦法拉高400萬賣了?如果二年沒辦法拉高400萬,又何來的半年100萬?短交易除了看起來錢立刻落袋外在投資效益上是最差的因為除了增加了數次的交易成本外,沒有任何好處除非你每次買進價都低於你剛賣出的價再扣掉交易成本(同類物件)不過,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