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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是否是"空砲彈"???或者是"海嘯"???

談到海嘯

當然與日本現狀有直接關係

等股市收盤在此處再談一談對台灣房市影響
假設投資客持有在一年內買賣被課奢侈稅

立即損失最多就是損失房價15%

房價影響效果最多就是15%

而且綁兩年就沒有奢侈稅損失

以自住客而言

一般持有時間一定是超過兩年

也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

所以市場上自住客沒影響,有財力的投資客沒影響

影響的只有財力不足財務槓桿高的投資客

總市場(1)x沒錢投資客比重(%)x15%=房價下滑率(%)

假設沒錢投資客佔總市場15%好了

影響房價下跌就是1x0.15x0.15=2.25%

實質影響真的沒大家想像中大

只是減少市場上一部分短打的投資客

降低房價上揚的速度罷了

主要還是來自信心層面的影響

要自住的還是要積極看

不要期待有崩盤跳樓價




bluenine wrote:
個人希望他是房產海嘯..因為這樣才可以讓台灣的城鄉發展均衡

但實際上 奢侈稅只是一個選舉口號
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喊好玩的


這本來就不是為了讓住者有其屋的政策,
純粹是為了兩個目的:
1.讓散戶退場、沉澱籌碼;方便大資本家掃貨更能壟斷房市與操弄租屋市場。
2.短期價穩量縮讓民眾有感,進而轉換成選票

之後就會發現雖然空屋率高,
租金卻莫名飆漲。

都說是「奢侈稅」了,列名於上的物品怎會變便宜?
未來買房更將是身份地位的表徵,是有錢人的遊戲,
普羅大眾打工仔在有錢人的眼中,
本來就是長工與奴隸,
怎麼可以置產、炒樓、住北市?

感謝劉憶如主委的德政
我已經想好脫法行為了..
歡迎各種相同與反對言論

百花齊開,百鳥爭鳴



實踐檢驗真理,時間往往呈現真相


奢侈稅效應 賣屋爆量狂殺價
2011-03-15 01:05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這裡提出幾個關於逃脫條款的想法
1.出售自用住宅不課奢侈稅:
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適用條件與申請期限如下:
適用條件:
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情形。
土地上的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
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為限。

根據上面的條文來看,多間房屋只能有一處為自用住宅,那麼指要出售自用住宅這間,就不會被課稅了!

等待出售後再申請下一間為自用住宅,這樣不就安全脫逃了嗎?
除了銷貨時間會拉長一點之外,我想不通在有逃脫條款的情況下,散戶投資客有什麼好怕的?

更何況他們的貨本來就比較少

2.信託交易

台北市國宅軍宅等都有加註限制,比如說:要持有幾年才能交易
,但事實在還是有人在買賣國宅,但是都沒滿年限就交易的,
這是因為採用信託交易,簡單來說就是透過信託,讓房屋的過戶時間在兩年後成立,這樣也是可以安全脫逃!
奢侈稅實施前-------

自住買方觀望,投資買方縮手,需求減少

有奢侈稅問題賣方加速求售,供給增加,有15%的可能損失,可以容忍15%內議價空間

成交價格下滑

奢侈稅實施後-------

自住需求不變,投資客買方減少,需求減少

有奢侈稅問題賣方緩售或不售,供給減少,有15%的奢侈稅支出,成交期望要有15%的補償價金

成交價格持平


所以,現在有自住需求者

遇到有奢侈稅問題屋主殺價趕快買

奢侈稅實施後不一定有很大便宜可以撿





房市先知 wrote:
談到海嘯當然與日本現...(恕刪)


雖然股市還沒收盤,然而已經跌了400點

恩恩恩

越來越佩服自己的:神準先知之能囉


哇哈哈哈

話說回來,在這個殘酷殺戮時刻,我的粉斯群一定很慶幸有我的

神準預告

相信是很重要的,信心能改變一切

當然

要信對對象

否則會面臨截然不同境遇的.

請問您是哪位的分身?

這種萬夫莫敵的口氣好耳熟....

有些精華特定區域

賣方一大部分由投資客掌握

若奢侈稅實施後投資客不售供給減少

價格上漲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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