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rtail wrote:
自用住宅不是看你有沒有實際入住
而是看有沒有將戶籍遷入
你有3間房的話
1間遷入自己的戶籍、1間父母的、1間老婆的
賣出就不會課重稅了
不能買屋給姪子姪女自住使用嗎? 有誰規定不能疼愛姪子姪女呢? 呵..
這個政策最後一定不是如現在一般, 光是以賣出市價課稅而無論賺賠就是一個爭議, 那麼兩年內非自住法拍屋要不要課奢侈稅? 都法拍了還要課奢侈稅? 哪裡奢侈?
投資都一定穩賺的嗎?
這就像股票, 只要持有股票就是奢侈, 只要出售股票, 一律都課奢侈稅, 這是哪門子邏輯? 買股票都穩賺的嗎?
所以呢? 最後會變成利差課稅, 但這利差又怎麼能確定呢? 2年前的市價怎麼評呢? 結果就變成以公告現值的利差來課稅, 雷聲大雨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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