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樵隱 wrote:我住台北台中法規不熟不過查了一下不管南側或西側住二都是前院4後院3高度比1.5所以高度能否到7樓看基地深度及道路寬度決定...(恕刪) 前院4後院3?我的左右鄰居都沒有前院,而是蓋成店舖騎樓緊臨馬路的形式....土地形狀大致呈現梯形,前寬約8米,後寬約11米,深約25米,前方道路寬30米.....
正港帥過頭 wrote:容積率是主建物的限制。如住三容積率是225%,基地1000坪主建物不能超過2250坪。約可有8%附屬建物,25%的公設(含車位)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很難的清楚。 其實不對喔!陽台的上限是該層室內面積的1/8(含梯廳喔!!),這就不只10%了何況8%。另外,附屬建物還有花台與雨遮,這兩種東西沒有總面積的限制,只要有窗戶就可以登記。所以現在的新大樓「採光」都超棒的,其實就是為了騙雨遮面積來賣。還有機電面積15%可以使用,機電面積可以拿來設梯廳,而原本的梯廳加陽台15%,所以不算雨遮至少有30%以上是虛的。另外才是車位、屋突、地下室機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