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vapasnon wrote:裡頭還有1200是跟銀行借來的啊... 所以他是用成本300萬,實賺360萬繳個稅有問題嗎?為什麼他本來買的房價會漲?因為整體社會因素不是嗎?難不成完全因為他個人因素這不是為什麼人要繳稅的根本精神嗎?
看來這個問題是無解那來收個尾好了結論呢那就是如果各位板友需要買個房自住偏偏又看上/或已經買了預售屋的話那就要說服自己抱著這個權利直到交屋了否則就要祈禱房價不要再漲了(還是有人在買了之後會希望跌的?)千萬不要三心二意或說天有不測風雲臨時得要換購另一間房子不然就來算算第二間房要怎麼買才不會當冤大頭吧以下的前提皆為所有房子漲幅均等累進稅率有5/12/20/30/40看你的賺了多少來決定第二間房能夠買多少假設你是要繳20%稅的人呢那你的房子就只能找起漲前價格為預售原價8成以下的舉例來說買了一間預售屋為1000萬如果在還沒交屋前被迫要換房子偏偏你是20%稅率一族的那就只能找起漲前價格為800萬以下的房子如果是40%稅率的呢?那就從600萬開始往下找吧否則,你以為的「獲利」,絕對追不上新屋的漲幅再次重申,這是基於所有房子漲幅均等的前提如果不幸的你買到的預售屋漲得沒有人家多?那就再把前面算出來的價格除上別人之於你的倍數吧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千萬不要覺得被擺一道喔也不可以偷偷再把你原屋的售價調高不然就惡性循環一路上去啦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吧合理房價是多少自住客的心聲啊(笑)
卡巴斯基 wrote:版主,你重點講的不夠清楚。你乾脆這樣說:有兩間房子A、B都是1500萬,後來都漲到2000萬,結果屋主賣掉A,買下B,對屋主而言只是換個房子,沒有財產或所得增加,但卻要被課財產交易所得稅,合不合理?) 對,沒錯!會提看起來很奇怪的例子只是為了表達某些人實在是為了負擔不起而往較便宜的房子換偏偏換來的是更重的負擔這是什麼道理?
兩年前金融風暴也有人買預售屋賠錢斷頭的....所以預售屋是賺錢要課稅(差額全報),賠錢活該了.任何事要有配套,改天又要抓人為何以前飾金與黃金賺錢2-3倍不報稅了....賠錢活該...我認為把規定及稅額定清楚,而非跟著輿論走,相信大家會遵守的...
人家都說股票市場需要有散戶追價才會漲買股票因為要收交易稅和手續費所以股票一買就是賠 然後就要乖乖等他漲得比原本還高再賣現在買預售屋弄得跟買股票一樣自住客也開始追價不然會弄得自己沒房子住然後貸款又更多了要嘛禁止預售,要嘛訂個合理點的規則進場買預售屋的人除了那些投資客外還有很多是自住客啊
lty5812 wrote:2011-01-20 10:47 by lty5812兩年前金融風暴也有人買預售屋賠錢斷頭的....所以預售屋是賺錢要課稅(差額全報),賠錢活該了.任何事要有配套,改天又要抓人為何以前飾金與黃金賺錢2-3倍不報稅了....賠錢活該... 呵呵 我的情形就是這樣97.10 預售屋虧了300 99.4 預售屋賺了250我是都不打算申報等到政府查到再說畢竟 在房屋交易 虧損不是有三年交易得互抵嗎?
建議妳不要一直鑽牛角尖了好像公平就是一定得要通贏才算換屋房價通漲 以及賣屋增值要課稅想來好像是一個通則妳提到特殊案例似乎看起來得被課走稅 認為不公平那就讓自己不要掉進那個特殊案例中要不通通崩跌好了 這樣不會被課稅同時換屋成本又低(按妳的邏輯)不然就不要買預售屋或是不要買屋 何苦一直往小路鑽去總不能賺錢增值都歸自己 但是這樣那樣又說是特殊要差別待遇人生哪有那麼多差別待遇好爭取哩 何苦一直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