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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大戶查稅明天公布

叫財政部去查陳斐娟吧,26號節目中來賓不小心透露陳斐娟也是房市投資客...

還有一堆藝人大辣辣的在電視上分享房市投資心得,動不動就是買個三五間,隨隨便便就獲利幾千萬。政府怎麼不去查?
我看這一篇只有看到
建商提供名單
真是贊啊...
房子賣你賺一筆,上面要查再乖乖配合
這樣就不會打建商了
可這一波應該是建商先炒起來的吧
455
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是這樣子算的嗎~?

不是只申報房屋現值的幾%?
為財產交易所得
土地有增值過戶要繳土增稅...

不太清楚
還要爬文一下
是一夫一妻三子組織成有點正常的家庭
炒房賺錢要查稅~
這應該只是假象~
抓幾個人出來打打~
做個樣子~
台灣的公務員效率不會那麼高~
要抓投資客還不容易~
去看房屋就知道了啊!!!
去掉謄本就知道了阿~

但是放四年才賣的投資客應該就抓不到了吧~
或是隔套房的投資客~
看過這則新聞後只有兩個感想 :

--->炒一間房叫大戶,肯定有很多人不服氣,那位大戶不知性啥名誰,有沒有想要去買大樂透 ?
--->淨賺六百萬,課稅三百多萬 , 不知道是記者本身才疏學淺還是把閱聽人都當傻瓜 ?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新聞中所提淨賺六百萬 , 但是以房屋評定現值-新屋大概五百萬:
有兩種方式 :
1.申報600萬房屋裝潢費 : 政府一毛錢都課不到
2. 定額申報 , 以房屋現值11%約55萬併入個人所得稅 , 職業炒樓客本身都沒有"收入",只能用6%課稅,可
以課到的稅約3萬塊,所以職業炒樓客最喜歡炒舊到不行的都更樓,以評定現值50萬來說 , 淨賺1000萬,政
府依舊一毛錢都課不到

HSDPA wrote:
看過這則新聞後只有兩...(恕刪)


1.報600萬房屋裝潢費? 這點很難.國稅局會叫你提供金錢交易紀錄,而且有裝潢公司願意 申報這600萬的收入.這可能嗎?
2.房屋現值??賣方可以用公告現值或實際交易來申報所得稅.但若國稅局已查到你買進賣出的紀錄,是可以跟你依照實際交易紀錄課所得稅.而且還會加課逃漏稅懲罰金.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講政府要追查炒房客的原因!
vutuv wrote:
1.報600萬房屋裝...(恕刪)


用公告現值申報所的稅,這是明明白白記載在所的稅法裡面
就算進法院,國稅局也是101%告不贏
所以我才說 , 除非修法 , 不然其他都是玩假的

至於六百萬裝潢費,只要裝潢公司有辦法弄到590萬的裝潢成本 , why 不賣 ?
至於趴數 , 看你炒樓客怎麼跟裝潢公司談吧



HSDPA wrote:
用公告現值申報所的稅...(恕刪)


之前看新聞訪問財政部,國稅局的官員,為何不追查炒房客逃漏稅,
他們的回答是是難以查核.

PS:
所得年度係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所屬年度為準,計算方式如下:
一、 個人出售房屋(包括車位、被法院拍賣、或與他人交換房屋,或以中途變更名義方式出售者),以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減原始取得之實際成本,以其餘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時應檢附證明文件。
二、 又如個人出售房地,其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價格之金額,如經稽徵機關查核明確,惟因未劃分或僅劃分買進或賣出房地之各別價格者,則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應以房地買進總額及賣出總額之差價,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
三、 如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其財產交易所得依財政部所定之標準,按房屋稅課稅現值一定比例計算核定。

vutuv wrote:
之前看新聞訪問財政部...(恕刪)


最懶最懶的炒樓客,什麼文件都不提 , 那就是照房屋評定現值的11%(還是13%?)判定財產交易收入 , 所以照上列所說的炒樓淨賺600萬 , 國稅局最多也只能拿到三萬多的稅,至於弄一些裝潢 , 拍一張照片 , 申報幾百萬的裝潢費用 , 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 至於多一張照片 , 國稅一毛錢也拿不到 , 就算進法院一樣摃龜

磁磚申報為和闐玉天王磚,一片價值3萬塊 , 出入口證明,買賣證書都有了 , 你怎麼證明我不是 ?
近年來只有考試能當公務員的負面效應 , 已經慢慢浮現了



HSDPA wrote:
最懶最懶的炒樓客,什...(恕刪)


國稅局若無查核,賣方確實就可以公告現值申報交易所得稅.
但若國稅局已從銀行交易紀錄查出來,就會以實際差額來要求申報.
若漏報,則會多罰50%.

是不知道國稅局到底有沒有查,但說實話要查出來很容易,
是想查還是不想查的問題.
沒有法律的問題,進法院投機客也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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