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666 wrote:
當然是!無論強制執行...(恕刪)
昨天家母請代書確認過了,
對方已辦好繼承手續,
代書是教我們和對方小兒子簽訂契約,暫付50萬頭期款,
讓對方小兒子發存證信函給他大姐,
只要大姐10天內沒回覆要承購這間房屋,
後面就直接走法律程序來進行強制執行。
同時契約要載明如果對方大姐有意購買房屋的話,
對方小兒子就要退還50萬頭款給我們,
一定要先付這筆頭款嗎?
寄存證信函應該手續費不高吧,不能等對方大姐回覆以後我們再跟對方小兒子簽約和付頭期款嗎?
hsiyanin wrote:
而且兄弟姊妹人數完全搞錯了,是4男2女,不是3男1女。
變成我要馬上生出錢來和他們全部的人一起簽約~...(恕刪)
hsiyanin wrote:
一定要先付這筆頭款嗎?寄存證信函應該手續費不高吧,不能等對方大姐回覆以後我們再跟對方小兒子簽約和付頭期款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