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會不會二標開出3.188億, (88取吉利)再棄標, (真的只在吵作, 不斷吵上去, 政府的面子哪裡擺??)三標開出3.588億 (不炒了, 成交, 再棄標就太明顯了~~)政府真的打房很成功~~!!
2.82就被盯到滿頭包了那敢再往上標先棄標,這段時間找錢,找人喬不明第三者再原價標回若劉媽媽最近賣房,可能會被大砍價吧不過還是希望流標今天又有新打房政策了myprinter wrote:呵呵, 會不會二標開...(恕刪)
hatek6 wrote:請問大家! 如果是下次跌到一億六呢,而且又是劉媽媽找人頭標,那是不是對政府也給面子了,房價跌了,然後保證金不足的地方要補,也相當於用現在的價格買了。差別在於現在有人、媒體盯,那時候沒人理他了。是這樣嗎? 這樣說好了,除非有人出價比劉媽媽更高,否則就是劉媽媽要去補貼這棟法拍屋的價格補多少?就是2.8億 扣除 下次投標金額 就是劉媽媽要捕的或者說他兒子要捕的如果 下次1.6億得標,劉媽媽他兒子得拿出1.2億出來,扣除已經被扣押的保證金四千多萬,還要拿七千多萬出來!
qaa963 wrote:棄標要沒收4700萬保證金的哩叫不花一毛錢炒房?原來4700萬新台幣不是錢~ 不好意思 先前寫錯不是4700萬的保證金被沒收,基本上處理原則是這樣就是當成劉媽媽已經得標,但是沒錢拿出來,所以物權還沒移轉,台灣金服再次法拍下一各得標人拿多少錢出來,只要沒有超過2.82億, 四千七百萬內都算劉媽媽貢獻金服說,明年初再標售帝寶法拍屋,如果二度得標金額高於前次得標價(即二點八二億元),俞昌哲可拿回全數保證金,若低於前次得標價,金額差多少,俞昌哲就得補多少,彌補差額以已繳保證金為上限。
特偵組 wrote:不好意思 先前寫錯不...(恕刪) 我的理解是這樣 :下次得標金額 :高於2.82億 : 拿回所有押標金低於2.82億 : 補差額 , 最多4700萬所以,下次競標時 , 只要 "劉爸爸" , "劉小姐" , "劉弟弟" 2.82001億等在那邊拿回 4700萬 , 繳回去 4700.1萬 , 實際繳1千塊炒樓成本 : 1千塊一直炒上去,總有一天有個人忍不住下去,100億成交至於成本~比開雞排攤更低 至於4700萬~當作是炒樓週轉金吧~連開雞排攤,紅茶攤都要周轉金了更何況是炒樓 ?看到這麼高明的炒樓手法出現 , 真的忍不住想喊 : "炒樓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