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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的先後順序各家仲介有不同嗎?

umtlalala wrote:
joelin 大:您...(恕刪)


說不義有點言過.唯所有買方出價資訊是不是該告知屋主

別說成理說當然

妳沒遇過屋主底700萬仲介開750萬 一順位出680萬 第2順位知道有第一順位直接出740萬

第一順位加到700成交.第2順位不爽直接去找屋主告知此事

仲介被告到脫褲子.原因是屋主完全不知道有第2順位買主的存在

至於為何賣給第一順位.多包個10萬給仲介不就OK了

這應該是81年發生在高雄的事


-------後記------

當時買賣.買方是不用付仲介費用的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vicjou wrote:

第2順位知道有第一順位直接出740萬 ...(他出手對了, 但枱面下忘了出腳)

至於為何賣給第一順位.多包個10萬給仲介不就OK了..


(恕刪)


bingo !~
這就是~捨得 !


一般人只知道要省 , 對仲介, 覺得他們看似輕輕鬆鬆的, 就能抽個 趴, 很不以為然
交易過程, 對他們就是一直屎屎尿尿....
總覺得這樣, 付這個費用才會爽....

但, 在斡旋過程中, 頂多讓各方來個 50W 上上下下的
對仲介來說, 多50W , 他有多賺多少 ? 2% -->1w

你讓 其它順位, 跟你在競價, 一來一往, 被拉高個 50 W , 你多付多少$$ ?
與其把 50w 砸給賣家, 不如多砸個零頭湊個整數給仲介!, 給個甜個
也算是叫他閉嘴, 他落個省事, 你也清靜~~ 卡阿殺力點咩

因為, 你也不知道, 是否真有那麼多組在斡旋, 價格真的有必要往上加嗎?
對人的不信任, 對仲介, 越懷疑, 你越屎尿, 損失越大 !

聯合次要敵人, 打擊首要敵人--> 賣方!

若中間人不是抽趴, 是固定服務費...
對他來說, 更是如此, 誰越省事, 他越高興

是呀, 大家都只知道仲介抽趴, 少有這種只收固定費的
賣家是老客戶(老是有房子在進進出出的 ), 通常都只給固定數, 不管案子大小
相對的, 買家也付固定費...(誰說向投資客買房沒好處?)


umtlalala wrote:

如果您出的價錢,已達屋主希望的價錢。
您希望成交嗎?還是想要等其他組買方出價呢?


其他組買方又超過您以後呢?又要再等您出價嗎?
還是希望以後房仲改用拍賣的方式處理呢?(說不定在會成功喔。)

這沒有一定的規則,更沒有信譽受損、良心不安等問題。
希望您能明白。...(恕刪)


完全同意 !


這時就是 "手腳並出"的時候了!!

手 , 出給賣方
腳 , 出給.....

只要確定價格加上"洩藥" 並無超出....即可.....\

假設 :

預期價格可能被哄上 50W , 買家該如何應對 ?

50W , 對仲介而言, 從賣家那可多 2w, 買家那多 1W, 共 3

50w VS 3W ....

夠明白了吧!~(別真的算那麼精, 只開這種藥量, 要就開給他拉到爽)

管他到時仲介會不會被告 ! 敢吃這種洩藥, 就得要有這種屁股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據說 兩大品牌 是單一斡旋制

你的斡旋過期前 別人不能談

一過期 就換出價比你高的人優先了



話說 真的很多時候是仲介的把戲

但 也有很多時候 是真的

別錯過喜歡的房子~
w220789 大:
一般約充斥的市場上,即使是全國直營的小綠,跟台北市直營的小黃也沒辦法玩單一斡旋制了喔。
因為(對仲介來說)你不收,別人還是會收呀。
賺多賺少,總比沒賺好。

同理心,您要付斡旋,信義說前面還有人在談,所以不收。
您不會找永慶嗎?

Edsion wrote:
bingo !~這就...(恕刪)


我還有要給10萬的
還是談不下來
看來是那個房仲屁股太大
斡旋制度先以專任約來說~永慶信義採單一斡旋制~太平洋採電腦公開出價制~加盟店每家店做法不一~不過大原則是
一 第一斡旋優先議價
二 斡旋大於要約
三 價高者大於價低者
四 不得有特註條款
五 第一斡旋必需買方不折佣金
六 第二斡旋高於第一斡旋 第一斡旋需在二十四小時內拉到跟第二斡旋一樣高否則喪失第一斡旋資格


一般約就不說了~~~~有興趣可以pm
stephen02 wrote:
我不是信義的仲介

不過就我和信義的往來來看

他們是有這個內規的

這個內規可以避免他們自已同事惡性兢爭


照你的說法, 要賣屋的就不能找信義的囉!!!

賣屋的人以後要先搞清楚各家仲介斡旋的遊戲規則,以免吃虧了!!!
巧克力蛋捲 wrote:
你下斡旋
其他人也可以下
完全看仲介高興


+1

不要相信仲介告訴你優先順序的,我聽太多這種謊言了
真正有差的是

價高的為優先順序,價低的就被擠到一邊去,管你誰先誰後
樓上幾位同行說的大多是競價所以價高優先.

小弟公司嘛,競速,24小時內,沒有同樣比這間高的斡旋,就價高者得,也不用那麼辛苦還要跟你那邊啦勒.....基本原則方向不變,你出價沒有到可以談的程度,大致上就要看該仲介手段,我就更簡單了,沒到底價就請你看別的案件,也不用浪費彼此時間,所以小弟公司本月成交業績達400萬不是沒道理,就是比快.

vicjou wrote:
說不義有點言過.唯所...(恕刪)

嗯~當時的買賣是賺差價的~~~~你想被賺差價或是仲介費自己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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