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tlalala wrote:
joelin 大:您...(恕刪)
說不義有點言過.唯所有買方出價資訊是不是該告知屋主
別說成理說當然
妳沒遇過屋主底700萬仲介開750萬 一順位出680萬 第2順位知道有第一順位直接出740萬
第一順位加到700成交.第2順位不爽直接去找屋主告知此事
仲介被告到脫褲子.原因是屋主完全不知道有第2順位買主的存在
至於為何賣給第一順位.多包個10萬給仲介不就OK了
這應該是81年發生在高雄的事
-------後記------
當時買賣.買方是不用付仲介費用的
vicjou wrote:
第2順位知道有第一順位直接出740萬 ...(他出手對了, 但枱面下忘了出腳)
至於為何賣給第一順位.多包個10萬給仲介不就OK了..
(恕刪)
umtlalala wrote:
如果您出的價錢,已達屋主希望的價錢。
您希望成交嗎?還是想要等其他組買方出價呢?
其他組買方又超過您以後呢?又要再等您出價嗎?
還是希望以後房仲改用拍賣的方式處理呢?(說不定在會成功喔。)
這沒有一定的規則,更沒有信譽受損、良心不安等問題。
希望您能明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