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en.liu wrote:感謝各位大德的回答,我的貸款成數是七成,房屋屬於自住自用,加上我收入正常,從銀行法上看來應該是不需要連帶保證人才對,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證人的話似乎就不在規定之內,所以銀行還是可以要求一般保證人,是嗎?...(恕刪) 月付比??收入??如房子要貸1000萬..起碼月收6.7萬
kaien.liu wrote:月收入55K(還有其...(恕刪) 假設銀行利率是2%,20年期,這樣大大月繳283xx元,如果沒有其他的借貸的話,負債比剛好是1/2。這樣銀行還要保人真的是。。。只能說這家銀行比較小心行事吧。
kaien.liu wrote:感謝各位大德的回答,...(恕刪) 我來說說身為從業人員對銀行法12-1條的保人徵提實務見解:1.限制為"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亦即買的房子必須是住宅,若是買店面、廠房、辦公室、事務所或是明顯為投資用途,如購屋是做為出租、倉庫等投資使用者,則不在此限。2."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所謂足額擔保的定義歷經多次爭議,最後定案為在銀行的鑑價值內皆為足額擔保,但僅限制不得徵提"連帶保證人"而已。3.若銀行仍要在足額擔保下徵提保證人,則只能徵提"一般保證人"一名,且有條件徵提,即須基於"授信條件之補強"或"財力條件之補強"下才能徵提(另外還有其他條件,大多數人遇不到,就不再詳談)。4"授信條件之補強"及"財力條件之補強"就是銀行可以發揮的地方了,每家銀行授信條件不一樣,包含成數、利率、年限、寬限期與否,還有申請人的工作穩定性、年齡、信用紀錄等,都會有所限制,只要有不符銀行的授信規定,銀行就可以用基於"授信條件之補強"加徵一名保証人,另外申請人的收入如果銀行判定為還款能力較弱時,也可以用基於"財力條件之補強"加徵一名保証人(通常為親屬),因為非親非故誰要幫你繳貸款,至於什麼情況是還款能力較弱?這也很多,有人是自營商,收入都是現金出入,大起大落,無法判定月收入是多少,有人是收入較低,還款較吃緊,有人是高收入、高負債,導致月負債比(總負債月付金/月收入)偏高,至於月負債比多少算高?每家銀行條件不一樣,但真想要徵提保人的話,用那些理家專家常講的,房貸每月月付金不要超過月收入1/3,就這條件在房價高貴的北縣市貸7成以上20年,能符合的人還真不多呢。5.結論,要不要加保人,真的看銀行對你的綜合評估,除非你好到可以讓銀行沒辦法要你加保人或銀行同意免保人,否則隨便都有理由要你找個保人來吧,尤其現在進入打房時期,房價看法兩極,銀行只會更小心而已。
kaien.liu wrote:上周五銀行通知我要我提供保證人,才能夠承作我的房屋貸款,但我收入正常,房屋的鑑價也沒有問題,理論上應該是不需要保證人才對吧 你以前學貸有沒有晚繳過呢我前同事買屋時 他太太當保證人因為他債信不良O_o原來是學貸要繳時忘了繳第一期不找保人不給貸
kaien.liu wrote:要求一般保證人,...(恕刪) 基本上銀行的文件應該都不存在一般保證人這個字句(以前從來都不需要的文件,自然就沒有範本,也不會印刷出來放到爛掉、給蟲咬)。銀行如果這樣做是在挑戰金管會的要求,如果銀行要求我提供保證人,我保證告它一狀。
卡巴斯基 wrote:基本上銀行的文件應該...(恕刪) 應該澄清一下,「一般保證人」常見於銀行實務中,徵提方式如boboken所提。依銀行法第12條之1是關於徵提「連帶保證人」的規範,並無限制銀行不能徵提「一般保證人」。
maykokao wrote:你以前學貸有沒有晚繳...(恕刪) 呵呵,這位大德猜的蠻準的,我是有辦過學貸,不過還款都正常,好久以前就還完了,前幾年還貸過個人信貸100萬(已還清),當時沒有擔保品,銀行也沒跟我要保證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