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申請鑑界,如果有越界直接提告侵占,房子如果地基已經打下去的話就有的喬的要就請對方將已侵佔部份買下來,要不然就請他拆屋,讓法官去判。通常建商不會那麼笨做這種事,因為代價都粉高,建議先申請鑑界,並請對方一起到場會勘並帶攝影機現場錄影存證,將來有需要時可以當呈堂證供
這年頭壓罷的人很多,我家有一透天前院圍牆已經拆除,和隔壁四樓公寓有一圍牆相隔,隔壁一樓違規加蓋全滿,沒有地方放電表和雨水排放管,直接施工放在我們這邊,我前去阻止工人,工人說又不是我出錢找他們來做的,我沒有權利叫他們停工,我反問你現在站的地方是誰家的土地,後來直接叫警察來他們才停工!他們說那個共有的牆是他們的,他們有權利使用,還說要叫黑道來跟我談,"共有的牆"他們硬說是他們的!最後他們同意拆除,但是也禁止我們在我們這邊使用那"共有的牆",連釘釘子都不行!
去地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鑑界,然後去請對方停工最好自被攝影機會同管區的去,即刻停工,並賠償地上物損害損失,在請管區的把事件寫在工作日誌記載一下,以後走法院會有幫助,至於如果對方要用黑道的話也一樣偷拍下來。偷錄音是沒有法律效用的記住
致各位好心指點的大大:小弟發文後即回鄉進行實地了解,狀況的確不樂觀。今日看到各位的高見,小弟茅塞頓開,後續會朝這大方向進行處理。也感謝有好心的大大以訊息方式分享他自身的經驗,此時此刻,更是令人感同身受。小弟也暗自祝禱,希望大家都遇到好鄰居 : )我會將這些寶貴的指點,化做實際行動,捍衛家園!再次感謝各位大大。Holstein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