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申請通過後本來還蠻開心的,但是後來發現要向銀行申請轉貸時銀行一問三不知
而且我是屬於第三類,也就是前兩年免利息然後第三年政府並沒有補助
很多銀行都跟我說第三年後是郵局定存兩年期利率+0.9,這比我已經繳了一年多的利率還高
有趣的是台新銀行對於去年申辦青年安心成家者採郵局+0.9,但今年申請的則是郵局+0.7
我跟他們問了很多次,他們都說這是規定
最後終於在原本的銀行談妥第三年後維持原利率不動
只是在簽文件時發現,原來所謂的『郵局定存兩年期利率+0.9』是指政府在前兩年撥付給乙方(銀行)的
裡面對於第三類資格者在第三年後的利率並沒有規範(本來就沒有)
但大多數銀行都直接引用該利率,似乎政府給他們多賺的,老百姓也要照給
換句話說,如果我的原利率較『郵局定存兩年期利率+0.9』低,轉青年安心成家是銀行可以多賺一點
兩年過後,維持我原利率對銀行並沒有損失
而且很多銀行對於協助客戶申請轉貸興趣缺缺,毫無服務態度可言
總之我對這些銀行死要錢的態度覺得可恥
不過故事還沒完
我在簽文件時沒有注意到寬限期
所以我現在的房貸被拆成兩筆,一筆是200萬,另一筆是餘額
依照銀行還款的計算方式,每筆貸款每月繳交的本金都差不多一萬到一萬五左右
這樣的結果變成是我每月要同時繳兩筆貸款,雖然200萬那筆的免息,而餘額的那筆利息變低了(本金減去200萬)
但幾乎是每月要付兩倍的房貸本金+利息
我當初應該選擇寬限期(最長好像五年?),然後在兩年內把餘額還清才對
不過現在的情況只好把手頭上的基金贖回,把餘額的房貸繳清
我不曉得是不是每個銀行都是這樣處理,不過如果這樣的結果會讓你日子過不下去,記得考慮看看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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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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