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H~ wrote:有許多仲介的委託合約書也常有「非經過該仲介與其帶看過客戶或其親屬成交,還是要付仲介費」條款, 信義房屋的改成「透過她們仲介的客戶」〝仲介〞這兩字的定義很模糊到時候上法院有的解釋了帶看=仲介,還是收斡=仲介我覺得有的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