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想這些相關規定看似政府有所作為但深思後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這些買房子投資的其實都是散戶真正大咖的是建設公司、或有在投資房地產的公司圈地、養地賺最多的就是這些公司先用30萬買了附近的地然後再用100萬天價標個小坪數國有地周邊的房產馬上暴漲散戶轉的價差來自那些大戶炒地皮後帶來的效應應該將所有國有地改為只租不賣如果無法炒地皮那散戶投資房產後可以賺的價差自然也小如對於圈地養地沒有管制措施只對散戶做管制是沒有用的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要不要做百姓只是待宰羔羊
erskine wrote:英國的房貸分為投資和自住兩種貸款。申請自住貸款時,貸款人要簽字聲明房屋僅供自住使用。如果以後被銀行查出不做自用使用,會被1. 要求立刻全部清償2. 處以高額罰金,並轉為成數低利率高的投資貸款 台灣政府只會炒房而已。現在多了一招假打房騙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