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假設性問題,去年年初真的發生過,前年金融海嘯,股市跌到4000-5000點。
房價議價空間拉高,實際成交價格平均差不多有下滑一成以上。
但是,真的有很多人違約賠錢嗎??
說真的不會很多,如果剛下訂一兩個月,只有定金三五萬,當然直接賠給他。
但是如果以樓主買了預售屋,已經快要交屋階段,我相信訂金、簽約金加上各期工程款,應該也超過一成房價。
所以我想會在交屋錢願意賠錢認輸的人有限。
台北市房子30坪以上幾乎都是上千萬,一成就是100萬,如果自備款兩成買房子的人,幾乎是自備款去了一半。
如果認賠100萬,剩下100萬,就算讓你再找到一間900萬的房子,恐怕是更買不起了。
話說我去年買房子,因為屋主急售,讓我在七月買到年初3-4月才有的價格,不過大概就是一坪差個1-3萬吧。
有跟屋主跟仲介約議價,原先是下斡旋20萬,一成交,我們當場加碼簽約金加上斡旋合計到100萬。
當場就匯進保證屢約帳戶,因為大概知道我們買得不算貴,應該有其他買方多出個30-50萬。
果然交屋時原屋主一直抱怨他賣便宜了,因為一個禮拜不到還有人出價多50萬。
所以你的問題很簡單,房屋簽約買賣後,就看你有多少訂金跟簽約金,如果房價跌幅遠大於違約成本,當然就認賠。
但以預售屋來說,除非只有三五萬定金,一旦簽約到快交屋,幾十萬現金付出去了,就算你聽到別人比你便宜買一成。
但你也沒把握買到更低吧,所以真的去認賠的人不多。除非你是資金壓力很大的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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