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cwt兄有提到一件很嚴重的事喔這已經構成刑事上"恐赫取財"的情節囉這位素質很不好的仲介, 看來問題不小他的事情與麻煩可大可小, 端看你想怎麼樣處理 (希望你了解我的意思)另外, 沒有錄音只欠缺直接一槍弊命的evidence而已不見得非要錄音不可尤其樓上也有提到一件事: 你可以現在打電話問問你朋友, 看那個仲介有沒有去找你朋友要錢若有....雙方舉證這個仲介的情節, 在檢察官與法官面前, 對仲介很不利喔若沒有....hahaha, 就看樓主要無要考慮請這個仲介去找你朋友要錢呢?.....
這個房仲的確惡質老實說下次有要見面的話建議樓主真的要想辦法錄影樓上的說法我不同意法官知道買賣雙方是老朋友的話這個賣方人證效力就直接打三折了至於買方(樓主)講的話是控方陳述而已並不俱備人證的效力最好還是想辦法至少用手機錄影可以請第三者在旁邊幫忙錄錄音現在在法庭上的證物效力是很低的~
asd9987 wrote:說什麼當初他有帶我來看房子,現在我在他仲介契約滿了之後才找屋主買,是把他當笨蛋!...(恕刪) 對聰明人有聰明人的對應方式,但是他自己都認為你把他當笨蛋了~~~對於這麼誠實的房仲,何不PO出來讓大家知道是哪一家的哪一位仁兄呢?
樓主可以不用擔心,我親戚有人是仲介(黃色的),當時買屋就有私下成交的疑慮,所以我有特別請教他。基本上,除非你被帶看時有簽下禁止私下成交的條款,否則仲介無法要求你付服務費,但是仲介可以向賣方要求服務費,不過這個前提是賣方是因為仲介帶看而得知你這個買方,然後雙方私下成交才算,至於你們成交是因為仲介帶看或是原本熟識,這就有得吵了。換句話說,買方沒責任,收費是賣方與仲介的事。
感謝大家寶貴的意見讓我在這件事情上能夠理出一個頭緒來,也比較清楚要如何應對比較大的爭議點確實是在屋主跟仲介那邊.當初那個房仲來找我,根本是試想從我這邊撈一點至於是哪家公司的?就不提了!畢竟還是有很多很良善的房仲.現在事情已經有個初步的解決.相信很快就可以有一個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