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02 wrote:那仲介費那個付?當然是買方啦。(恕刪) 我是不知道他有沒有把仲介費直接加在成交價裡面(因為最後沒有成交)不過如果他把費用算在裡面是否應該告知一下會比較好呢?擅自加進去...感覺有點不太對...再者如果只是加仲介費用為何在此篇案例中法官會判房仲詐欺成立?難不成法官也不曉得仲介要收仲介費?還是法官不認同用此方法收取仲介費用?我想這就留給每個人自己去評論了畢竟當時我並沒有成交所以我不曉得當時仲介說的成交價是否有包含仲介費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