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樓上各位大大熱心提供那麼多意見,對我非常有幫助,當初我要將房子託賣時,身邊的朋友或同事都叫我簽約時要注意合約內容,及小心仲介的語言陷阱(是不是現在當房屋仲介的都一定要會設陷阱阿?),這些我都有注意也一直照著合約走,就怕違約,要不是這次我要改價格叫仲介傳真買家的要約書給我看,我可能還一直被瞞在鼓裡,自己被賣了還要謝謝他。雖然之前早就聽說仲介很糟糕,職位越大越黑(這個仲介是經理),但遇到了還是很訝異?政府都無法可管嗎?雖然每個行業都有老鼠屎,但這個房屋仲介這個行業好像特別多,我希望藉由這次的經驗來分享給大家,契約對老實人有約束力,但對小人是武器,不論在簽任何契約之前千萬別放棄3天審閱期的權利,不要仲介說我們是大公司所以不用擔心我們會搞鬼(這個仲介是中原附近永X房屋加盟店的),怕麻煩就放棄,有不懂就要問,契約也可選擇政府的版本或你要求他改,你滿意在簽,房價你要出多少就多少(當然你要先做功課),不要被仲介牽著走,契約上的房價就是賣價(也就是有人出到你契約上的價格你就要賣),所有仲介都會跟你先跟你說你簽的是廣告價,正式契約是一式三份,然後接著拿出契約變更書就是一張簡陋A4大小的紙一式兩份,要你把你內心的底價寫在上面,讓你以為你的賣價是照著正式契約走,殊不知仲介已經可以用你的底價賣了,記住賣價只有一種,沒有廣告價跟實際價之分。我跟仲介還有他們的店長約明天晚上談解約的事,現在我只想解約,若他們還想搞小動作,就循法律途徑解決,我有電話錄音檔和要約書傳真檔(要約書我沒簽名),一但走到這一步我就會求償(會跟我們公司的律師商量),並要求取消仲介的經理人執照(不知可不可以),他們要是想為了一間合約剩下不到5個月的房子拼,那就來吧(黃金聖衣著裝完成)。還是在請問各位大大,解約時我要注意什麼? 我該從仲介那邊拿回什麼?來確保我的解約權利,謝謝。
提醒版大解約成功當場收回鑰匙並換鎖(怎知仲介有無複製鑰匙?)之前聽過有仲介與屋主發生過節(好像也是賣不好, 屋主收回)屋主隔了一陣子回來巡視時已經"黃金"滿屋了, 整個房子臭到不行怎麼知道是仲介幹的?1. 屋子是在3樓, 但2樓以下馬桶暢通無阻, 只有堵3樓2. 馬桶敲開後通管子通出一包物件3. 新成屋, 從沒人住過, 鑰匙只曾交給仲介過不是說每個仲介都是沒水準的壞人, 但防人之心不可無
k58132000 wrote:很多仲介都耍這招, ...(恕刪) 雖然小弟不知我的仲介這樣做的用意真的為何? 但我真的也因為這件事而不信任他了如果仲介真的有心要賺黑心錢,方法多的是,例如:仲介可以找人頭簽要約書跟我用110萬元買,並在3天之內簽完買賣契約(前提是我不能知道真正的買家是誰),這樣房子等於一半是人頭的,我跟人頭的房屋買賣契約也都不會是作假的(仲介的大忌是偽造文書),然後人頭在假裝是賣家將房子以135萬賣給真正的買家(買家當然也不能知道真正的屋主是誰),簽的房屋買賣契約當然也是真的。有人會問這樣找人頭轉手買了又賣時間怎麼來的及?黑心仲介要賺,就會找很多理由跟你拖,當我再跟人頭做房屋買賣過戶這段期間,他可以跟真正的買家說:賣家覺得你出的價格還是太低,他甚至可以拿出我當初簽的專任約(改變後的金額只會在契約變更書上出現,仲介不說你就不會知道賣家有調降價格為135萬),你看賣家開150萬,如果你真的喜歡就在加一點,我會努力幫你爭取的,或是賣家出國出差去了,等賣家回來再說.......等,反正理由黑心仲介一定一堆(各行業務員新生訓練都會教業務員話術),這樣一來一往,我跟人頭的交易就完成了,這樣就換買家這方了,黑心仲介就可用買價出的135萬賣,甚至更高價賣,這樣差價就入手啦,就算買家後悔,黑心仲介也用低的價格買到我的房子,日後再整理保裝一下高價賣出,畢竟有多少人在買賣完成後真的去追查。可是如果讓我遇到仲介是我開150萬,他有辦法用高於這個價格賣出,然後只跟我說對方只肯出150萬,我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就認了,因為他有本事,所以記住買賣房屋前一定要先做功課,多問(管理中心,或當地住戶),在心理訂好合理的價格,並堅持,嫌東嫌西的仲介就不要跟他合作,我到現在還記得他們店長說:「先生,你的房子不是在台北市,是在桃園縣,賣家要抬高房價,他在這地區(桃園縣)當房屋仲介那麼久第一次聽到」,而講這句話的是來自一個永x房屋加盟店的【店長】,在房屋仲介這一行職位越大,心是否越黑,大家自有心裡的一把尺去衡量。
tinolan wrote:報告樓主,謝謝分享,...(恕刪) 永慶房屋只限台北市或北縣黃金區段......其餘的都是加盟店!名稱為永慶不動產!小弟分享,並非攻擊加盟店:許多加盟店的店長,只是因為在"直營"呆過一小段時間後離職,多為人際關係或價值觀,服務熱忱出了差錯!小弟見過從前業績很差品性很差人和更差的同仁,離職後被投資客叫去合股開立房屋仲介公司,被當成寶似的派任為"經理"OR"店長",本來就欠缺服務的熱忱,走到哪裡都一樣!當初脫離直營,講難聽點不過是覬覦加盟店的高獎金制度!當然小弟也見過少數離開直營跳出去加盟的優秀人員!但真的是很少!加盟店除非遇優秀服務人員當師父,否則半數以上皆誤入歧途易走偏門!樓主應請該店長直接將所謂的"契據變更"OR"契約更改附表"拿出來寫,日期就改到您欲解除委託關係的當日!並留下副本!那是能複寫的!該店騙你騙很大,保留它傳真給你的要約書,叫他回去多讀書!解一解吧!好丟人的爛公司!
agito.huang1005 wrote:雖然小弟不知我的仲介這樣做的用意真的為何? 但我真的也因為這件事而不信任他了如果仲介真的有心要賺黑心錢,方法多的是,例如:仲介可以找人頭簽要約書跟我用110萬元買,並在3天之內簽完買賣契約(前提是我不能知道真正的買家是誰),這樣房子等於一半是人頭的,我跟人頭的房屋買賣契約也都不會是作假的(仲介的大忌是偽造文書),然後人頭在假裝是賣家將房子以135萬賣給真正的買家(買家當然也不能知道真正的屋主是誰),簽的房屋買賣契約當然也是真的。...(恕刪) 地政所可查建物權狀, 上面就有寫屋主, 也就是賣方名字,仲介還可以這樣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