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
我阿姨名下有間房子市價約1500萬元,
銀行鑑價可貸約1000萬元,
後來利用這些貸款錢買了兩間預售屋,
是用我2位表弟妹的名字買的,(我阿姨與表弟妹3人都有工作有扣繳憑單可供證明)
屋款則是由我阿姨當擔保人由銀行借款,
但實際上還銀行錢的,也是我阿姨,
一年後屋價大漲賣掉,淨賺140萬.
我表弟妹2人,沒花自己一毛錢,戶頭就多出快7位數存款(雖然存簿都在他媽手上).
許多人都是用這方法幫兒女買房,
再加上年度現金贈與的額度,可分攤他們購屋的現金壓力,
而且也是合法管道.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