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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者在想甚麼

林阿正 wrote:
知道有太多原本近期買...(恕刪)


賺多一些
這點你不懂?
阿反正開就給它開
賺的到才是真的
價錢越開越高
了不起就是滯銷罷了~
你敢開我就敢砍~
這種亂開價的情況如果不是屋主本來就想賣高,就是這間房子是簽「專任約」

開價高賣不出去所衍生的利息成本或資金需求壓力都是屋主或投資客要承擔的,跟仲介無關

賣不出去仲介也不會有損失,賣的出去就要收買賣雙方約5%佣金你說好不好賺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小弟最近也發現很多消失滿長一段時間的爛屋又再次復活了,而且開價更高了~

當初一度下殺百萬還賣不出去的房子現在再復活卻是加價近百萬再戰~

唉 ..... 小弟也發現之前很多消失的物件,其實大約一半多一點都沒賣掉~

現在再出現再開高價~應該是買方現在都知道要砍用力一點的關係吧

習慣就好

房仲只想把你的錢放進他口袋

一天call你10幾20通

直到他月底清算業績終了.....
八八八八八八
e9237p wrote:
習慣就好房仲只想把你...(恕刪)


仲介最想的只有成交這件事情!
仲介最想的只有成交這件事情!
仲介最想的只有成交這件事情!
仲介最想的只有成交這件事情!
仲介最想的只有成交這件事情!
仲介最想的只有成交這件事情!
更妙的是

當你想買,而價格還想修正時

仲介就會回你"小姐價格要不要再加一點"

過兩天就說賣掉了

然後半年後那間屋子重新寫文案再賣一次....
八八八八八八
如同前面板友回覆~房仲業只想著"成交"

而且依照內政部規定

不動產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事宜如下,並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實施。(八十九年五月二日台(八九)中地字第八九七九0八七號函、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台(八九)中地字第八九七九五一七號函)

(一)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

所以~你成交價越高~仲介收越多錢~就這麼簡單~
馬3專屬抱枕~有需要者請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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