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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種狀況是否要付仲介費?


賣方與仲介的合約很多都會夾帶這條奸詐的條款,寫得很小很後面,讓你沒看見;
像是合約到期後多久之內,與之前帶看的客戶成交都須交仲介費。

很多仲介店都是靠這條在謀生賺外快,請保重。
請教另外一種狀況:

如果買方與屋主當時在仲介的斡旋下,並未成交。
過一陣子後,屋主沒有找到更好的買方,
主動聯繫買方購買房子時,
是否要給仲介費用? (假設距離當初斡旋時間約半年後)
Real power can't be given. It must be taken.
MXMY wrote:
目前狀況是,仲介跟我...(恕刪)


請問你朋友是否是以自己的身份買下房子?還是用其非二等親的名字來買?

還有你朋友是否有簽要約或斡旋?是否有簽下帶看證明書之類的文件?

如果有,那就構成仲介提供服務的證據,對方是可以要求你付服務費

若沒有,請積極方(仲介)舉證,但請記得,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如果對方說握有通聯紀錄,so what?詐騙集團也會打電話有通連紀錄阿...有錄音有錄影嗎?

不要理存證信函那種嚇唬人的玩意,要由法官來告訴你是否應該付這筆錢

老一輩的說過,會吠的狗不會咬人,如果他們握有充分的證據,早就提告要求賠償了

嚇唬平凡老實的老百姓,這招仲介最厲害....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我之前也遇到類似的狀況

主要要看屋主跟仲介合約到期是否就沒關係了



在仲介帶看房子時 千萬不要簽任何文件

通常仲介都會告知 簽了名是要讓店長看看是否真的有來看

但當你簽下名子後 就是一項證據了

期約到了 一個月內都算要仲介費


所以仲介帶看時 若是想要自己等合約滿後去跟屋主談

千萬不要簽任何文件

kyrororo wrote:
所以仲介帶看時 若是想要自己等合約滿後去跟屋主談

千萬不要簽任何文件
...(恕刪)


你不簽有的大公司的仲介以後也不會再帶你去看其他的房子了.....因為你就有會私下成交的感覺

他們公司電腦都有連線....要是手機被列入黑名單....以後你問房子資料的時候可能都會跟你亂報

當你是同行派來的......

對了如果遇到上述情況
可以告該仲介恐嚇或詐欺嗎
不是合約過期還能以此招取財呢?
請各位先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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