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sh wrote:
別人的產權,在自家的範圍內怎麼使用基本上別人是無權過問
沒申請了不起補申請罰錢而已,對於屋主來說花小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不大
至於管委會有沒有權力不准屋主改套房,我覺得很牽強,只要不影響公共區域管委會的規定也不可以無限上綱,管委會能規定你家的壁紙的顏色嗎?你要生3個小孩,管委會能說妳不能生,因為住的人口太多?
至於漏水,我想是因為施工中因為地板都打除了,地板積水所滲漏下去的
等到完工了應該不會有滲漏的問題,你應該無法用"你的樓上是廁所"(但廁所管線又沒有伸到你的天花板),這種理由要求對方停止施工
別人的產權,在自家的...
你這個說法不太對。
我所聽到是除非是合法申請改裝,管你室內或是室外的違建,查報就拆。 當然這也牽涉政府的拆違建效率。
任何改裝,尤其是像樓主提到的這麼大改裝,沒人敢保證完全不影響結構。
花一樣錢買房子,賺錢是樓上房東在賺,房東可能還沒住那,但鄰居卻必須冒結構出問題風險住在那裡,身家性命都押在那,讓他這樣亂搞下去是說不過去。
雖然哪層產權是他的,但結構主建物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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