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474 wrote:沒有用,台北很多位...(恕刪) casper31912345 wrote:基本上是沒用如果是...(恕刪) 說的好,法律都有縫可以鑽了,更何況這種牽扯龐大利益與利害"關係人"的政策希望制定政策與立法的"機關",可以嚴謹點阿
看看香港回歸中國12年前後的記錄來看,整個房地產會大漲再大跌再回升,就看個人的需求及膽識,是要想在高點前賺一筆,還是要等到低點時再來進場!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生意就是要炒作才會賺錢!SARS的時候大家怕得躲在家裡,炒不起來,所以價錢就直直落.大火快炒的就是比較好吃啦!這應該是一般常識吧!之前規定農地要有自耕農身份才能買賣,炒地皮的人不是也有辦法變通.總之,法律是定死的;方法是活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動物!
看這個政府在幫忙炒房地產,我肚子裡就一團火,我選你是希望你好好拼經濟,不是叫你拼房地產,拼命幫忙作多就算了,也看不到你有一套幫忙弱勢民眾住屋需求的方法出來,好像買不起誰管你去死一樣!看現在各項經濟數據都難看的要死,就只有房地產.....xxx 好想罵髒話,又選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