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zyun wrote:
最近要買房子了原本的...(恕刪)
沒這麼複雜吧!!
贈與稅免稅額度已經提高到220萬了..
父親每年可以免稅贈與220萬
母親每年可以免稅贈與220萬
剩下不夠的就用借據方式.或他人贈與..或者跨年贈與.......
當然你要買上億豪宅.這方式是不行的.一般小百姓買個幾百萬的房子是夠用了...
如果房子總價不是很貴.以父母兩人名意合買直接買下.再贈與你就好了.房屋贈與稅是以公告地價來計算.要超過440萬.那應該是台北市才有吧!!!! 一般外埔頭.公告要超過440萬很難..找個代書算一下就了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acehwang wrote:
.......用這種方法要小心,如果短時間內移轉,恐怕會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父母實際上是贈與現金,而不採用公告現值來課稅。如果真的要用這一招,留著當遺產會更省更沒爭議.......(恕刪)
沒錯,是有這方面的風險....只要被稅捐單位盯上都會很麻煩,嚴重的是事實已造成再也恢復不回不去.....有時為省一些稅反而損失更多,舉出這例子只是說明有很多人是這樣節稅的,但不鼓勵......
prsb wrote:
....但若是以小孩名義買房 父母親將錢直接給建設公司的話
還會有以上問題嗎?.....(恕刪)
一樣!
只要小孩收入「顯不相當」足以購置該不動產就很難釐清,更何況由父母直接匯錢給建設公司....那不是證據確鑿嗎?
就算大人自己經營事業,公司帳面上年年虧損,但負責人卻買了豪宅這也很容易被查帳,會被懷疑是否挪用公司資金購置私人住宅......只要被盯上都很麻煩,尤其公司帳務哪家敢說100%沒問題?
當然很多人會說沒這麼嚴重,大家這麼做都過得好好的啊!問題是只要遇到一次就會受不了,因為補稅金額都很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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