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eman wrote: 你其他部分有做...(恕刪) 我說的是合法農舍也.不是違建.合法農舍.未了規避不公不義的新法規.想賣上頭有農舍的農地.還要自拆農舍.規避法令.我又不是小偷.搞得好像見不得人一樣.像話嗎?
poy320 wrote:我說的是合法農舍也...規避法令(恕刪) 我和你的差別是我認為:「為了要賣給一般不符資格的人而拆除合法農舍,叫做符合法令,不叫規避法令。」不過這點我尊重你的用詞,我想關於名詞這點互相尊重就好了。反正關於農地可不可買的爭議算是解決了,其他部分我個人沒太多意見。大概就回應到這裏結束。
1.農地會不會因此大幅跌價?個人認為還要在觀察。民國80年前房地產高漲時,我家一塊在屏東鄉下的農地就由150萬/分漲到500萬/分,那時還沒農發條例。後來那波高豐後價格直直落,一直很後悔沒有見好就收。2.樓上有人談到拆房子,說說個人經驗。我家那塊地前幾年賣了,在國稅局那邊遇到麻煩,因為承辦人由哪個單位(好像林務局)的航照圖、google map的空照圖跟街景圖發現那塊地上有建築物,但我家拿不出合法興建的文件因此被扣了一條很重的稅(好像土增吧,忘了),那個建物小小的是當資材室用即使有請公所來勘查後開立農用證明也一樣。後來找到一條解釋令,農發條例前就取得的地可以不用扣才將稅要回來。所以,沒移轉前沒事,等移轉時就知道。
我認為要確保台灣有足夠農地,就是要立法:全台每一縣市要維持一定比率的農地(譬如說六成)以確保該縣市稻米的生產能自給自足.如果某縣市現在農地比率低於該標準,就請該縣市自行拆屋 挖地 填土 回復成農地.如果該縣市不執行,就由中央發包執行,經費再向該縣市政府索討.
提供大家心得分享安全的糧食自給率=農田+耕作的人=稻米產出假設糧食自給率要達成=各縣市農田6成比例+那這6成持有農地的農民一定要有實際耕作的行為=6成比例稻米產出量如果是 農田6成比例+只有3成持有農地的農民有實際耕作的行為=稻米產出也只有3成=糧食自給率也只有預想一半."有保留多少農田.並不代表一定保有多少產出".很多人誤以為保有農田.就有一定稻米比例產出.真的錯很大.我若不站出來導正.身為農家.實再說不過去.所以還是要告訴大家.現況就我所見越來越多沒實際再耕作了.當然每個區域會有所不同.農民年紀大了.身體不行了也要退休阿.農家下一代多半是上班族.這很正常.不要再罵農家賣地賺錢不耕作了.因為你沒權利干涉別人工作權.更沒權利阻止人買賣.農民沒欠你們..就像我也沒權利要求你一定要做甚麼工作一樣的道理.要懂得尊重農民.農民的人權好歹顧一下.大家吃的米飯.也是農民的使命感.不要老是只會問"那我們後代子孫以後要吃甚麼".請先捫心自問你有耕種嗎?你有讓你後代子孫吃你耕種的米嗎?為什麼你後代子孫吃的米.要讓別人務農為你負責.我看了都想笑.請搞清楚農民並不是政府花大家納稅錢請來的耕作者.農民務農是出於自願心態.當農民不再耕作.自然也不能強迫人家阿.最近看見甚麼搶救農田文章一堆.是搶救農民才對吧.有人說那把農地租出去或讓人無償務農使用.真是外行人講外行話.現況荒廢農地一堆找不到人願意耕種.別說租啦.就連無償提供務農使用都還不一定找的到人.版上還一堆人天真的以為.農地價格過高.年輕人買不起無法回鄉耕作.天兵到不行.醒醒吧.認清現實.是農務賺不了甚麼錢.務農又累.你.我.大家.都不願意接手務農.大家都有責任.不要一直往農地不農用推.農地農用.不代表農民持有人一定會務農懂嗎?你也沒權利指使人家.所以要想辦法吸引耕作的人.比如有獎勵措施.讓農民有利可圖.就連政府政策都在考慮引進外勞耕種了(最近看新聞報的.).都願意花錢請外勞耕作.為何不願意有獎勵措施.讓農民有利可圖.一堆人寧願自己騙自己.自己安慰自己找不到農地可耕作.真是夠了.真相是可耕作農地還很多.但沒人要接手耕作的重責大任.因為大家都很聰明.當農民不是個好差事.既然知道農民不是個好差事.適時給農民一些福利.其實不為過啦.房子蓋得漂亮賣農地.這也沒甚麼.我支持.總比被政府黑箱徵收.拿去圖利財團.收回扣.變更地目.農地變建地.炒高地價.讓商人賺走.那還到不讓如農民自己小賺一些.-------------------------------------------------------------------------------------------務農無法賺太多錢.老農年紀大退休.年輕一代不再接手.這是無法維持達到預設理想到米產出的最大原因.講白了就是缺人接手啦.不是缺農地.是缺人手.不是缺農地.是缺人手.不是缺農地.是缺人手.很重要所以要講3次.哈因為賺不了甚麼錢.日曬雨淋.我也都不希望我的後代務農.累又賺不到錢.是你也不想要阿.很多人會說.阿農地農用阿.叫農地持有人耕作阿.試問憑哪條法律規定農民一定要耕作.農民不能退休嗎?農家後代一定要接手嗎?既然農地掌控在農民手上.政府無法掌控稻米產出量.那還不如定個法律.讓農地買賣時.政府優先以市價慢慢計畫性購買回農地.對農民也好阿.以後政府也不用對於無法掌控的糧食自給率煩惱.政府用大家的錢買回農地.買回的農地就是公共財.可受全民監督.除了農務.一律不得做其他用途.也能確保後代子孫預防糧食危機.只要有計畫性慢慢收購.不要於造成財政多大影響.農民賣的錢.多半在公家銀行.若非同時大量提領.我是認為還好啦.為了怕日後糧食短缺.花點錢不為過啦.不要一直硬凹農民來承擔糧食短缺問題就好了.大家的事.大家一起來承擔"預防糧食短缺是你我大家的責任.不是開口閉口農地農用就有了".也要有人願意耕種阿.您說是吧.政府買回的農地.日後只能契作.或便宜租給想務農的人.從此保有一定農地在政府手上.農地在政府手上.若依然耕作人數不夠.就可以花錢請人.確保政府買回農地100%耕作.100%耕作.才能有預設100%稻米產出量.由政府當農糧田持有人.這才是百年大計.
我們這裡的農地(南桃園),從我們剛搬來到現在已經漲5倍,我們社區是早期的三合院改建,後方都是所謂特定農業區,據說是不能輕易蓋房子的農地,但是有錢人就是有辦法,農田一塊塊被買走後,圍上圍籬,沒多久又被待價而沽,甚至有人把廢棄的建材,一車車往農田裡倒,把好好的農地墊高,再高價出售,包括茶園,農田,埤塘一塊塊消失,變成一棟又一棟的豪宅,令人不勝唏噓...當然,還是有老農持續在耕作,只是可耕地越來越少,肯定入不敷出,能看到還有人為這塊土地付出,真的應該感恩...
poy320 wrote:提供大家心得分享安...(恕刪) 放心吧!講再多也無用就像之前說的這邊一堆人說留最後一塊良田給後代子孫(房地產宜蘭板最多)請問是留給誰的後代子孫是農民的還是你們這些說這句話的人-----------------------------------------------好啦!現在這條例出來這些人應該就高興了因為農地無法買賣但是呵呵...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真以為這樣改變就無法買賣農地了嘛!?只是以後由明的轉為暗的而已有利可圖的狀況下在人類這種物種的社會裡面是不可能滅絕的
poy320 wrote:提供大家心得分享 安全的糧食自給率=農...(恕刪) 至少poy320大看到了問題所在解決問題的方式目前還是看不出來禁與不禁目前國家政策是限定禁止但是總是開個小門讓人外掛農業政策與工商發展總是站在對立兩方在財政囧困的時期難保為了歲收重劃(搶奪)了農地蓋了一堆商品(目的不是住人而是買賣)糧食自給的部分只要有進口糧價不會好交農會和米廠價錢都很差造成農業精緻化走有機品牌包裝路線頂多勉強維持沒有政策支持農業很難維持長久https://tw.news.yahoo.com/%E5%9C%B0%E7%94%A2%E6%A5%AD%E9%91%BD%E6%BC%8F%E6%B4%9E-%E8%B3%A3%E5%B0%8F%E5%9D%AA%E6%95%B8%E8%BE%B2%E5%9C%B0-215005152--f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