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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 不好的房東, 如何可以讓我報稅 讓他繳稅

EAPON wrote:
今天要賺非法錢,自己就是要有那本事
沒本事被人背後插刀,那自己鼻子摸了就該認
指望對方不報稅、不檢舉好讓自己逃漏稅,然後在說這是誠信?
基本的約定就是違法的當下就沒有所謂的誠信原則了
一樣民法第71條就說了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無效
縱使口頭約定也是契約的一部份
但是約定對方不申報房租扣抵所得稅,這本深就違法憲法的強制規定了
無效的約定本來就沒有遵守的必要和義務
老話一句,自己當初乖乖報稅不就不怕被人插刀了?
在外面打契約,被人捉到尾巴後桶刀,只能怪自己學藝不精

同樣的,法院討不回來就想找人麻煩?
我在法院跑了那麼多趟,來來去去在民事上被告、告人那麼多場
還沒遇過為了打輸官司賠了幾千塊後不甘心再花超出這個代價成本在搞事的
一個小房東而已,哪來那麼大本事?

找人惡整當事人?
那代價是幾萬塊的成本
自己下海去找事?
那更不是幾萬塊就能擺平的事

今天就這種事情要反駁其實不難
就現有的法規、法律觀點拿出來說
而不是就一些子虛烏有的預設情況在說別人不懂


他們所說的誠信不是指有沒有法律效力,而是指人和人之間約定的信任問題.

要5年後刻意惡整房東,這麼刻意的事也做的出來,這種人多嗎?

那都能有這麼沒信用、又能「等5年處心積慮去整房東」的怪房客.
反而房東被惡整了,花個幾萬塊的成本去報仇回來,這種事就不能有了嗎?
有的人就是可以為了出這一口氣做出別人想不到的事.
每個人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

而且....誰的本事大不大,誰說了算?
事情真的不要想太美做太絕.


送樓主一句話,
好打官司逞英雄,鬥氣窮.

人做事分三等,
上等人,利人利己
中等人,損人利己,
下等人,損人不利己.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對不起!! 這篇文章已經下沉很久!!

小弟還有疑問
台灣不是第一個有租金收入或租金支出的國家
其他歐美地區也應該有租金收入或租金支出
歐美國家如何申報?
還是歐美國家的人民都不會逃漏稅?

不知道版上大大們是否了解歐美國家或地區的作法?

謝謝!!
我是剛從學生房客, 出社會存錢變成房東的初心者
看完原文跟各樓前輩的回覆, 小弟租賃稅法相關知識大增, 由衷感謝mobile01平台

回到原文, 承上自己甲乙兩個身份都當過, 站中立的立場真心建議原po;
如果心裡有不舒服的地方, 除了上網抱怨抒發外, 最重要的還是去找當事人房東"溝通"吧, 相信房東知道後也會作出善意的回應(延期, 租金折扣或協助介紹其它租屋, 借貨車給你搬家等等都聽過)
人際上很多時候事情都是沒有"表達"給對方自己的不滿, 而造成的"誤解"

租屋這件事回歸供需原則, 當學生時找房很奔波很感謝房東租房給我, 當房東時出租很焦慮擔心空屋投報率跟租不到好咖
當協議達成時, 我想雙方應都是帶著感謝對方的心態才是

小弟對房地產這項副業近幾年萌生興趣, 最近因緣際會接觸日本房地產, "聽說"在日本租屋契約成立時, 除了同台灣的"押金"要給之外, 房客還要給房東一筆"禮金"(通常是一個月房租, 含意是感謝房東將房子租給你)
hamartoma wrote:
我目前稅率為40%...(恕刪)


大大數學不錯, 但看完你的假設不知為什麼覺得哪裡很怪....

實際面我在想如果我是租房族, 很大的機率, 我的所得課稅級距算式會是下面這樣
租金支出120000x所得稅率5%=6000
跟夢想40%的48000差有一點多@@

當然小弟才疏學淺, 應該也是有少數年薪450萬以上的人物, 在台灣過租屋生活,
如果有的話, 蠻想瞭解原因增廣見聞一下的...
我的想法比較單純愚鈍, 如果我有高收入, 用投報想會買屋自住, 用居住品質想會想買新屋不住舊屋(套房普遍藏汙納垢印象), 好像想不到收入高卻去租房的理由?
s927471 wrote:
但一直以來 他要我不要報稅 我也都支持 只是突然要搬家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請問我該如何出這口氣? 可以透過何管道 讓政府知道房東有在租屋 但卻沒繳稅?

感恩


那當時就要跟他講清楚,

他可以報你這條房租收入。

但租金他再漲!


漲過後的價格 雙方同意 就銀貨兩訖 出租給你!!!



事先談好 很重要

=

人家如果要讓你報稅

就一定給你的是不同房租價位。



就好像你自己要到路邊攤吃,卻又講路邊攤衛生不好。

最一開始你就是可以去高檔餐廳吃嘛!


意即最一開始 你就可以去租高價位 讓你覺得品質很優 房東很好的房子!



不就都沒後續這些事了嗎?


包括路邊攤衛生差的問題!
給你個讚
爛房東就該淘汰

bayesian wrote:
直接報啊,附上轉帳或(恕刪)
東區房東應該都是下等人啊
把房租調到商家全倒光
商圈毀在自己手上


爆發戶 wrote:
人做事分三等,
上等人,利人利己
中等人,損人利己,
下等人,損人不利己.恕刪)
msiwilly wrote:
我發現,板上某些人發...(恕刪)

讓大家難做,最後就是走到先進國家那一步,房東都是專業代管,嚴審租客資格,代管按月抽成,加到租金裡。大家都吃虧,給代管專業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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