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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ppit12345 wrote:
只是使照發下去在動工二次.這要怪北市府嗎?
想當然根本不可能


現在的新屋都是這樣做沒錯,
等使照出來再繼續蓋,
通常都是陽台外推,
或是透天每層樓都往外推(容積率問題),
如果真的要抓,
我看最近幾年的房子全都要拆了

重點是!!
買房的人機乎都不會知道有違建,
因為從外觀看起來就跟一般的房子一樣
違建跟攤販都是有其歷史因緣, 可能因為某些救濟因素, 所以公濟私, 大家也知道這違建是不對的事, 當很少的時候, 我們知道還可以控制, 當數量大到一定的程度, 我們就知道很難處理, 因為已經化公為私. 違建有助於公義?違建是否值得保障?你所堅持的價值與想生活在怎樣的社會, 公與私的分界在文明的社會是界限分明的. 過去產生的問題, 不代表現在不能解決, 該如何解決這問題, 才是真正該思考的方向. 其實市場機制也是一種, 例如大家都拒絕花錢買違建, 問題是市場機制也教育我們買了違建可以獲利更多. 為什麼獲利? 來自私人的努力?或是來自犧牲公眾的利益?鄉愿的社會是無法達到公義, 孔子不是講過:鄉愿, 德之賊. 其實很早以前就有的現象. 為何鄉愿?不得罪巨室. 最後價值還是決定行為, 然後形成文化. 所以為什麼感嘆歐美, 就從現在開始吧!
個人覺得這政策一定又要 雷聲大雨點小

拆違建 3間隔間--->2間隔間 對外宣稱 全部拆光!!
此邏輯 違建---> 多繳稅金 對外宣稱 還在想

ps 我也是贊成拆違建的!!
dcc1688 wrote:
柯P 不是神~
現在他在浪頭上或許什麼都對~
網友.婉君說他都好都對~都很棒~
就好像以前馬英九在那浪頭上有多少師奶....
現在死亡之握人人怕~~連柯P都要想一想才敢握~

百日已過~但破冬之日將會如何~
四年之後又如何~~~...(恕刪)


我覺得柯P畢竟是台大教授
說話狂妄一方面是個性,一方面應該有他背後的盤算

ahjay wrote:
二次施工 算是違建...(恕刪)


投資客厲害的嘴臉就是~

不管政策怎麼改都會說一定漲!!!

我百分之一兆跟你打包票!!!
台灣建商倒一片我雙手贊成~~~

台灣不需要這麼多建商~~~~~

各縣市1~2家就夠了!!

謝謝!!
豪哥大 wrote:
比喻的不倫不類再想...(恕刪)


1.違建不合法買賣本來就不會登錄在公文書上
ans:本來就不會登錄在公文書上~改成必須登錄在公文書上不就解決了?

2.那有違建"建物"不准買賣,是指違建不能買賣還是建物不准買賣?
頂樓上有違建是頂樓不准賣還全棟都不准賣?
一二三四樓不都是違建下的建物?
ans:要做全部都可以做得到~單獨戶維安~要單獨互不能賣~或是公共空間違建造成整棟維安~也可以整棟都不能賣~


3.更嚴苛一點陽台外推也是違建
哪家陽台外推不僅那家不准賣還是全棟不准賣
這種標準能執行嗎?

ans:為什麼不能執行?
只要訂定出幾年代申請的房子最低到達甚麼安全標準~及不溯及既往不就好了?

PS(這麼簡單的問題就不要裝笨發問了!!)
worldmanone wrote:
PS(這麼簡單的問題就不要裝笨發問了!!)(恕刪)


柯文哲說,違建不能這樣搞下去,政府要有很大的決斷力讓民眾根本不想蓋,訂法律是給大家遵守的,不是參考用,且要系統性解決,才要建管處寫計畫上來。他認為,辦法不是沒有,有違建的話可以在買賣時就「卡住你」、不讓你買賣,或用加稅的方法解決。

還陷在不准買賣就不是裝笨而是真笨了
帥過頭可以讓經濟發展 我幫你推薦一下

worldmanone wrote:
改成必須登錄在公文書上不就解決了?

非法的東西頂多假裝不知道,還要記載在公文書上而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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