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ohnpc wrote:
這個首先你要先把房地產定位弄清楚...你定位成一般商品 當然就不合理..
但你把 房地產 當成社會福利或是居住正義 讓房地產無法 獲利 那就合理..
一般商品會有奢侈稅嗎?? 在德國還有暴利稅..你膁太多要判刑 捉去關..
在德國 你香雞排 成本 40元 要賣 400元.會因暴利罪捉去關嗎?
我想不會吧!! 那為什麼房地產會..因為德國把房地產視為社會福利 在處理..
我只是在回覆前幾篇有關資本利得稅的觀念。
要回到居住正義的討論,是不?OK
德國房子不是商品嗎?告訴我為什麼不是商品?
台灣自有屋比例是88%,德國是53%,從這個數據看是台灣比較正義還是德國?
德國人徧愛租房,是因房租有法律在管理而不致於炒高。
不是因為房子不是商品,現在德國人也越來越愛買房的傾向了。
台灣人愛買房子是民族性使然,不是房租太高,事實上台灣的房租算是徧低。
為什麼已是88%房屋自有率和房租不高的台灣,還要吵居住正義?
原因還是台灣人的愛買房個性,以現在房屋的自有率和一般家庭只生兩個小孩。
父母死後,小孩繼承房子,怎會有什麼年輕人買不起房子?
如果父母有房,而孩子長大也另買房。父母去逝後房子要給誰住?
所以在台灣訴求居住正義的重點不在於有沒有房子而是我要有在什麼地點,什麼樣的房子。
但,這真的看是居住正義嗎?
舉個例,父母家住嘉義有房,小孩長大到台北工作。
小孩覺得嘉義的祖房,以後他不會住,在台北租房不踏實,但台北的房子太貴買不起。
所以小孩認為他有在台北買得起房的居住正義。
我不說,這樣的想法對或錯,但至少認清所謂的買不起房的真相,再來談居住正義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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