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 Yo Tsai wrote:
有沒有學法律的, 創制權與複決權如何回歸於人民?
對於立委制定的惡法, 人民真的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也不是沒辦法,
只是需要有恆心毅力的公民團體產生,
例如『監督國會』的強勢公民團體,
時常將繁瑣乏味的國會法案與生態,
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與宣傳能力,
公諸於全國人民,
讓人民時常清楚那些委員提了什麼法案?
讓人民知道立院的運作模式?
讓人民了解政黨密室協商的弊病?
這個公民團體,
必須是強大且具批判能力,
才能形成一個制約力量。
目前利法院之所以敢如此橫行,
就是因為沒有制約的力量。
人民行使罷免權太難了,
唯有成立一個永續監督國會的強勢公民團體,
才可能制約利院,
讓利院的利委們有所收斂。
jefflin68 wrote:
.有人知道是哪些立委投贊成票的嗎?幫忙找一下名單,下次選舉這些傢伙的票我除名了~~
第二頁就有人貼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736365&p=2
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黃文玲
聯署人:陳其邁 許忠信 蘇震清 黃偉哲 吳宜臻 段宜康 蕭美琴 陳節如 姚文智 蔡其昌 許添財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薛凌 葉宜津 葉津鈴 林淑芬 陳唐山 尤美女 李桐豪 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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