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使用權出售~賣方是否已經告知~?
先了解為什麼輸~再來攻防!
我覺得你請的律師不是很懂不動產,建議請教專業並資深的代書~合併律師的專業來處裡訴訟!
因為~法官也不懂吧!
律師有修土地登記規則~~公寓大廈條例!等等相關法令嗎?!
不專業怎攻防阿!
而且~很多時候不是直來直往硬碰硬!.
是否先告前屋主未告知使用權出售事宜,若使用權出售~賣的價錢是否跟市價相當!
若您買的價錢確實比市價少很多,那表示買到無使用權的瑕疵車位!.....
重頭沙盤推演吧!
敗就敗,人生的目的就是敗到最高點,不過要先賺錢才能花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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