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擔心家人的安危
怕有人不理性傷害其家人...
反而他贊成建商傷害別人的身命財產安危
還幫忙當劊子手,建商買地不成
就用都更法逼迫,要圈就圈,要拆就拆...
台北市政府還幫建商解套~
說王家沒有在期限內正式提交報告說不參與都更..
奇怪~照這邏輯,是否我想要郝先生的財產~
我只要電話跟郝先生說一下,3個月我就可強制奪取!
只因為對方沒在期限內用正式書面說不??
1.為何建商能用都更的名義圈他人的地?
2.都更局又是怎通過審查的? 核准?
3.沒正式書面說不? 那反問有正式書面說同意嗎?
官字兩個口,怎說都是您有理~
清廉的政府,台面下的就不多說了!
為民服務,建商財團是民!
而百姓是冥...穩死!
選前一個樣,選上吃死您!
24L-II wrote:
不敢回嗎...(恕刪)
這是法院的判決書
也可以給您參考一下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1/07/%E5%88%A4%E6%B1%BA%E6%9B%B8.pdf
權利變換同意書王家是在98/8/1寫的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