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monkey16 wrote:
他也是不知道很多人低薪還是想留美
想留美不代表什麼。 貴婦奈奈也很想留美,就算沒薪水沒身份也可以。
就像我剛看完李小龍的電影後,也覺得我可以一拳打破木板一樣,
幻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一般共識就是在台灣月薪十萬,約等於美國年薪十萬,
當然有少數的人會覺得美國年薪8萬也行,
因為出國工作的確能讓人多了解這個世界,對人生廣度大有增進。
上面是指高薪的人,至於低薪的人,
如果月薪五萬,我就不覺得美國年薪5萬也行。
月薪2-3萬,就算你真的有超強的律師能幫你拿到美國工作3-4萬年薪的簽証,
我也勸你不要來了,不相信的人歡迎來試試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