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一下位,現在的進度..原屋主要賣給板主 280萬,板主的取得成本 480萬,以市價720萬賣出,扣掉房地合一稅45%,再扣代書費,契稅,爽賺100萬以上.會不會在買了另一半持分後,意外發生,房價直接減損 50% ?繼續看下去 ...
shappytimes wrote:這個故事是這樣的.....(恕刪) 只要能「和平」取得完整產權...這單也算是完勝..既然是順利取得另一半產權...那何來「屋王」之理?唯一可能是..屋況...漏水.鄰居不配合...最壞的情況是..原屋主內部歧見...比如..媽媽輕生?或是發生一些「非自然死亡」...不然這件賺錢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