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JJ wrote:我捐的這些款項,是無法在來年綜所稅扣除的,(也許你可以扣抵稅哦)因爲,一定不會超過43%的租賃扣除額,包括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真的都是做愛心的。 這說法是有問題的,你真的有報過稅嗎?租賃所得的43%必要成本認列,跟扣除額是無關的.捐款及健保是屬於列舉扣除額裡的項目,你只是用標準扣除額當減項,所以捐款沒能當扣除額.在報稅時,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扣除額(標準或列舉)而已.樓主自詡當了多年的"職業"包租公,該不會連這點稅務常識也沒有吧?
HaN次方 wrote:這說法是有問題...(恕刪)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你報過稅嗎?你的列舉扣除金額,會大於你租賃金額的43%當費用扣除嗎?一般都是按43%當費用申報應該沒錯,你可以再確認清楚,是你沒報過稅還是我呢?版上有人也可以補充回答,所以,我說我的捐款和二代真的都是做愛心沒錯啊。我看清楚你的文了,你說的都是廢話,我就問你,我說我的捐款與二代健保繳了好幾萬,不能扣抵稅,哪裏有錯呢?真愛說嘴,我每年捐款三萬以上,你呢?只會說別人,請捫心自問,到底捐了多少幫助過人呢?
成吉思汗JJ wrote:你的列舉扣除金額,會大於你租賃金額的43%當費用扣除嗎?一般都是按43%當費用申報應該沒錯, 都說了,租賃所得43%是必要成本費用,不是扣除額.你有看過你的申報收執聯嗎? 建議你去確認一下,不然又要當笑話了.舉你的例子!年收租金200萬(收入總額),申報時,只有114萬會列為所得總額,減掉的86萬是當必要成本費用(如房屋的維護成本).你去翻翻看看你的申報收執聯,扣除額裡有86萬這筆錢嗎?再問你一次,真的有報過稅嗎?
成吉思汗JJ wrote:我只問你我用標準扣除...(恕刪) 連這也要問? 真的不懂,前樓有說過了可以去爬文,成吉思汗JJ wrote:我捐的這些款項,是無法在來年綜所稅扣除的,(也許你可以扣抵稅哦)因爲,一定不會超過43%的租賃扣除額,包括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真的都是做愛心的。 再問你一次,扣除額裡有租賃扣除額這項嗎?成吉思汗JJ wrote:真愛說嘴,我每年捐款三萬以上,你呢?只會說別人,請捫心自問,到底捐了多少幫助過人呢? 最後捐助他人,回饋社會是值得肯定鼓勵的.但是一直拿來說嘴當比較,這是否有違初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