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1972 wrote:
是剩下的當公設賣了,...(恕刪)
shadowjon wrote:
假設你買電梯大樓的12...(恕刪)










Archifragment wrote:
你7月鬼打牆喔?雨...(恕刪)











ejan1969 wrote:
虛坪?灌水?
不就主建物、陽台、雨遮、公共設施這4項,都是實的,哪來的虛坪?登記白紙黑字,也就一張A4紙的內容而已,4個數字的乘法加減,有很難嗎?又不是賣給小學生。
前面也有網友講到,以前的公設、陽台等等是不強制登記的,後來才改的,政府為什麼這樣搞呢?自然是為了提昇居住品質與居住安全,沒有強制你蓋那些公設,建商會蓋嗎?蓋了又不給你登記,那不吵翻天了。後來又加上樓高8樓以上要雙逃生梯,這個又增加建築成本了。
假如要台灣人票選的話,那可能半數以上的人選擇不要第二逃生梯,然後便宜一點,就像汽車板吵很久的6安/ESP標配一樣,安全性的東西很好哇,啊,什麼,要多花錢?那考慮一下。
歐美日先進國家是不登記,建商也會按照法規去蓋房子,人民也會重視那些沒登記的部分,而台灣確實沒那麼進步,很多事情都要用強制的,就像騎車戴安全帽、開車綁安全帶一樣,不強迫你,好像你也不在意,強迫你了,又讓你嫌麻煩。我現在住的大樓,每年都要消防安檢,項目真的是很多,也才會知道一棟大樓裡面藏了多少消防安全相關的設施,這些東西每年都要檢查維護,重點是都要花錢,而且就跟安全氣囊一樣,你可能一輩子都沒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