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霸王條款」判無效 房仲業震撼彈


vincentcheng77 wrote:
你去看我回文的天兵前...(恕刪)


我不想也不會去看
我只針對你回我的部份
我只想說"股票跟房子就是不同"

另外舉個實例
我們社區每棟至少市值4仟多(預售時購入價)
結果一個非常有錢的屋主跟建商吵架
於是就把房子賤價3仟多立即賣掉
只能說什麼人都有

blue8322201 wrote:
大家可以冷靜看清楚再..看一下判決內容吧,當中有提到:
(三)高錦雯(買方)未於102年3月28日下午3時到達約定簽訂系爭買賣
契約之處所,被上訴人(賣方)未與高錦雯簽訂系爭買賣契約書。
(四)被上訴人與高錦雯間皆由上訴人居中聯絡,被上訴人與高
錦雯未曾碰面。.(恕刪)

買方未出面,
怎麼可以跟屋主要求仲介費??
我親戚有間巷子裡的一樓要賣,結果那個仲介居然要將房子賣給開宮廟的。

我親戚為了不影響到老鄰居,當然不賣阿,結果那個仲介就拿類似條文語帶恐嚇的表示不賣也要付仲介費

這種條文本來就不合理,房仲有時就是會帶許多奧客來買房,屋主當然也要有選擇買家的權利阿
我是覺得法官本來判決就是要讓整體經濟與交易更加健全與保障.並不是讓一些人不當得利.
房仲的專業?話術拐人簽約成交而已吧
房子附近有甚麼嫌惡設施或是房子內部哪兒有裂縫
還不是都要買家明察秋豪去觀察
有哪個房仲會主動提起?
所以帶看一次1000,很優渥了,比工讀生好賺
AX52 wrote:
我不想也不會去看
我只針對你回我的部份
我只想說"股票跟房子就是不同"

另外舉個實例
我們社區每棟至少市值4仟多(預售時購入價)
結果一個非常有錢的屋主跟建商吵架
於是就把房子賤價3仟多立即賣掉
只能說什麼人都有


你要舉特例一堆舉不完

至於你社區????

如果你沒看過契約 放不上來

我還可以說其實那個屋主兩千多萬就賣掉

有圖有真相

否則

芭樂大家隨便喊都會
工作哪麼多可以挑選,勞工選擇適合的。
房仲麼多家可以挑選,為什麼要選擇沒有底薪的公司?
這都是個人考量後的選擇....你會選老闆沒給你錢的公司我想也是經過個人考量。

我說的是
icewalker wrote:
出外工作...不都常常忙了老半天結果變成會做白工?
我辛苦寫報告被老板丟垃圾桶...我要說老闆對我不公平嗎?...(恕刪)


你說的是
cute101037 wrote:
如果你老闆沒給你錢!!!
你也覺得公平的話我就認同你......(恕刪)

這是很嚴重的勞動糾紛,良心建議去找勞動部 申訴。

THE666 wrote:
所以以後買方出價,不...(恕刪)


賣方是呆子,買方是盤子才有可能這種情形
~~~~~~~~~~~~~~~~~~~~~~~~~~~~~~~~~~~~~~~~~~~~

相信房價會續漲的人,看看我之前PO 的文章 "2014 房價起跌年"

我是造訪過超過15個國家的人,每到一國就和他們聊聊他國房價,那有房價只漲不跌的呀!!!!

比較不同的是,台灣真有太多沒良心,心中只有錢,而政府也沒房價正義政策

結果泡沫才會讓它爆大成這樣,台灣超過8成為自有戶,房屋目前為超額供給.

人口成長高點已過,你想想再過50年,若一人住一間房,也住不完台灣房子

你不要跟我說中國會多少人來買台灣,中國空屋率不下台灣

如果我是中國投資客,我有加州,日本歐洲可買,我買你台灣 ? 笨喔

各位房仲、各位多多,行行好,不要再PO 多頭文章呀. 害人呀!




mdhsung wrote:
賣方是呆子,買方是盤...(恕刪)


我也要拜託你

文章不寫的這麼中肯

讓我都無法反駁你
潛出水面 wrote:
新聞來源:「霸王條款...(恕刪)





樓上一堆酸民只是隨媒體而起舞,仇恨心態有必要這麼高嗎

結果事實是 買方根本沒出現....仲介還要跟賣方請求賠償

判敗訴剛好而已

補充 小的手上剛好有整個判決書...根本沒提到裡面甚麼霸王條款

只是說台灣媒體素質....笑笑就好

平常大家最不恥的媒體素質...現在竟然這樣隨之起舞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