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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破功了,藍綠立委一起倒向建商


nomorelife wrote:
按照這內容看來102...(恕刪)


您知道 10/16 跟 10/23 哪一個先發生嗎 ?

nomorelife wrote:
按照這內容看來

102/10/23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4/07/LCEWA01_080407_00019.pdf
提案人:林滄敏 盧秀燕 江啟臣 馬文君

這些人才是禍首

三版本條文是一樣的,誰是禍首?

黃文玲版:
「地政士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

林滄敏版:
「地政士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

陳其邁版:
「地政士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

最早提案的是黃文玲版。
我很早就懷疑,房價一直沒有掉下來,是不是政府從中做梗?
看來答案很明確是這樣的
以後投票我要投給非藍綠的,誰都可以

lulalla wrote:
三版本條文是一樣的,...(恕刪)

您的文章
只公布黃文玲版
且從提案人跟連署人來看
這名單是顯然有分黨派提案的

也就是有可能是民進黨自己一個版本
國民黨自己一個版本
有意見的議員是一個版本
然後進議會討論與表決

表決的人才是決定法案通過或者是否修改的重要關鍵所在吧

誰錯我是不知道
因為從提案的內容看不出來是有問題的
但通過法案之後影響的層面
才是需要被討論的
有沒有學法律的, 創制權與複決權如何回歸於人民?
對於立委制定的惡法, 人民真的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手機先生 wrote:
您的文章
只公布黃文...(恕刪)

三版本條文完全相同,你看不懂的話我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lulalla wrote:
三版本條文完全相同,...(恕刪)

如果三版本都相同
請問
為何你只公布黃文玲板?

如果您早就知道三個版都一樣
那為何還是只公佈黃文玲板?

你要不要先解釋一下這一段:
手機先生 wrote:
也就是有可能是民進黨自己一個版本
國民黨自己一個版本
有意見的議員是一個版本
然後進議會討論與表決

表決的人才是決定法案通過或者是否修改的重要關鍵所在吧

擺明了你就是沒看提案內容,三版本內文相同是要討論什麼?


手機先生 wrote:
如果三版本都相同
請問
為何你只公布黃文玲?

黃文玲最早提,我一開始只有查到黃文玲版,後來才找到三個版本。
線在實價登陸要打7-8折
看以後實價登陸要打個5-6折了~
lulalla wrote:
你要不要先解釋一下這...(恕刪)

請自己看一下153樓

我引用文章
可是有提供連結讓大家來自行評斷
也有貼說明

可不像您
只有公佈您想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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