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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阻止仲介從履保帳戶中扣服務費

好心提醒一下就被回報被刪文

好心被雷親阿
好心被雷親阿
好心被雷親阿
好心被雷親阿
好心被雷親阿
期待樓主趕快來回報進度

關心樓主進度沒有文不對題吧?

yungjia wrote:
只能說是笨蛋仲介被抓包 該再去學學

再者 有那種房屋成交仲介一毛都沒收?

屋主"不給"仲介費 仲介找買方要阿

這個情況下如果仲介與買方站在同一陣線

屋主就只能接受這個事實

若屋主與買方在同一陣線 那仲介光吃上背信這條就好玩了!

但是通常買方都跟仲介比較好啦

都幫你殺到見血了 服務費還低於兩趴(裝可憐一下)

這樣屋主只能認了!

此案例告訴我們兩件事情

買賣雙方要透過仲介 服務費也就乾脆點! 省事事省!

仲介功力要高一點 不然隨時等著被告 ! 得不償失!

仲介行事正當不要亂搞自然不用怕被告
仲介想聯合買方也是要讓利買方
不然買方要付仲介23萬沒打折還要自己犯罪去幫仲介cover罪行??
就算買方服務費全免再花錢收買買方,我看買方也是要考慮很久吧
那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去騙那7萬塊
millionbonus wrote:
差價的事先放一邊
舉證等上法院再說
請仲介交付要約書就什麼都清清楚楚了(恕刪)


如果舉證是到法院再說,那你最好現在不要亂建議,你看過要約書嗎?


1. 要約書內容通知方法不只一種,仲介現在未必肯給,他們可以用當場告知來完成通知

2. 要是有你舉出的情形,屋主現在拿得到? 已經合意成交了,買方作證會說他原本願意給出更高金額嗎?

TONY-17 wrote:
1. 要約書內容通知方法不只一種,仲介現在未必肯給,他們可以用當場告知來完成通知

就先發存証信索取應給的要約書,省得仲介又推說屋主沒跟他要
仲介現在不肯給到時上法院也是請法官下命令交出來
仲介懂法律的話最好是不要去碰那7萬否則得不償失

TONY-17 wrote:
2. 要是有你舉出的情形,屋主現在拿得到? 已經合意成交了,買方作證會說他原本願意給出更高金額嗎?

聽說有錄音存証買方斡旋單上有簽過1150萬及1168萬
而仲介騙賣方金額為1165萬
再騙買方金額為1172萬

只是先確認一下仲介是否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19條第一項: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另外第29條 第三項及第31條 第二項還有相關處分如下:

第29條 第三項: 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 第二項: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TONY-17 wrote:
當合意簽約1172萬成交,差價一事,變成屋主要舉證:當中有買賣雙方對成交金額的差異

最後要約書之交付方法,是三方面談抑或有其他形式,並沒有在規範中

我在一個公共論壇中,提醒發問者先檢查手中籌碼,不要僅由某些資訊,作危險的決定而已



忠言逆耳當局者迷.都點出要點了.辛苦了你無怨無悔提醒樓主.

當然還有很多版友也都滿熱心的.

不論如何為你的熱心按個"讚"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ddr7011 wrote:
好心提醒一下就被回報...(恕刪)

超無言,這樣我也不刪文!!!!!!!!哪裡文對題呢?
話說仲介不好當,本身我阿公也是仲介
好一陣子沒更新進度了,今天才把這件事處理完畢,所以我剛剛把過程一並置於樓頂了,你們自己再去看,這樓就直接PO結果。

2013/04/28

上午仲介方主動來電要求在度碰面協商,碰面之後,是店長出來和我談,過程我就不講了,對方講的內容和理由還是一樣,所以我都懶得說話的......總之仲介方承認交易過程有瑕疵,願意協商服務費價格。反正我也懶的和他們糾纏了,所以想說,錢怎麼切,可以談就談吧,也省得我提告。
總之,一退一讓,2:5分,3:4分,最後5:5分成交,並重簽服務費確認單,仲介只拿三萬五服務費。
先恭喜樓主順利解決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這35K你會還給買家嗎?

caxman wrote:
好一陣子沒更新進度了...(恕刪)
MARK一下
我想如果樓主想要由被噓被酸變成獲得掌聲
就主動把這筆$還給買方吧!
如果你願意代替房仲把他拿去的35K犧牲一點湊成7萬給買方
那我真的要給你一個大大的讚!功德無量阿!


因為...整個文爬完買方真的是佛心~來的!

買房還要算裝潢~
當初我買房賣方也要跟我計較裝潢
我知道他裝潢確實花了很多錢
但我就是踩死告訴他賣房子沒人在講裝潢
因為不見得合我的意
我還不是要花一筆錢重新整理?
(確實我後來整理也花了50幾萬)
買方火燒屁股只好讓步

當初用一坪不到10萬的價格入手
現在市價一坪16-17萬~
不過這數字只是看爽的~我也沒打算賣


caxman wrote:
沒錯,我要這7萬,如果買方也認同7萬含於成交價不是服務費,那就是我的,如果我要成到,買方要拿回去,我會給他(已講過)。

你是在大笑什麼啦!(恕刪)

caxman wrote:
好一陣子沒更新進度了...最後5:5分成交,並重簽服務費確認單,仲介只拿三萬五服務費。(恕刪)


恭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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