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心 wrote:要幹當然有人幹只是看...(恕刪) 薪資水準呢??以前一個營建工人薪資可是工廠作業員的3倍起跳現在有2倍就偷笑了更不濟的多個2千元補貼就想叫人累到倒地鬼才來呢!!重點的錢呢??重點在於錢,而不在於學歷我公司也一票大學畢業的作業員幹起這種以勞力賺錢的工作比人家高中生還爛這種單純出賣勞力的工作不會要求你懂三角函數與微積分累倒是真的
東風不來 wrote:其實~很多公司不是這...(恕刪) 我就我所接觸到的來說!你說的並不代表全部!也沒錯!我當然知道契約工跟派遣員工的差別!我們公司同時有契約工跟派遣員工!我之前也是派遣員工!但不是你所想的那種!因為我之前的人力派遣公司,是台灣一家幾十年歷史公司底下的一個部門!但是我身為派遣員工,但我沒被裁!反而被拉近來轉正式員工!你說的狀況,我也很清楚!別把人當作什麼都不懂..ok?
我想你沒有在園區做過招募第一線作業員的工作吧才會這麼說,常常跟本國人介紹日夜輪班的工作之後,對方只留下一句:有沒有常日班的工作啊。企業招募外勞要繳就業安定費,要負責照顧外勞在台的生活起居,外勞在台有一定的工作年限,時間一到表現再好還是得送他回國,總成本並沒有比招本國人低很多啊,重點是本國人根本不願意做這些工作。何況本國員工薪資還高於外勞,每次調整基本工資只是爽到外勞而已。
只能說樹大招風~小公司倒得更多裁員的更多~失業絕對不只這1000多人~新聞報導只是順著之前"傳聞放無薪假"的議題往下燒~台灣的狀況決不是"行政院主計處今天(22日)公布8月失業率4.45%"~到基層看看就知道了~
以我的了解這次的事件廣達算是啞巴吃黃連只能自己吞下去不過處理的算很有道義了以廣達集團的實力坦白講一千多個OP硬要吃我不信吃不下但是OP的價值只有生產才會產生沒有生產你叫這一兩千個人幹嘛?泡茶?看報紙?6個月起跳的退職費以目前的景氣來說算很高的了--------------------------------------------------完全同意,要是樓主開公司,會比較好嘛?何必要用假設性和攻擊性的字眼來發言呢?
廣達這件事情有點運氣不好,當然公司跟媒體溝通上可以更好一點。廣達在這件事情上面,優離方案不比資遣差。給N+6個月的補貼。如果照勞基法走資遣,員工只能領 1/2N+6個月失業救濟金(投保薪資六折),N是年資。網友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就亂評論,廣達如果今天按照勞基法資遣員工。只需要付出一個線上作業員兩個月(再給一個月預告工資)不到的薪水,現在廣達付出的是6-7個月的薪資。就算員工加上失業救濟金六個月六折投保薪資,頂多只能拿到2+3.6個月,合計不到6個月。而且這一批作業員主要是幫RIM生產平板電腦的員工,大多數是今年農曆年前後才招募的。年資約半年,還不一定符合失業補助金的規定。廣達給的補償金,拿到後休息三個月,然後去其他公司繼續當作業員,還比休息半年每個月去勞保局報到一次好吧。作業員的工作比較沒有跨產業的問題,只要願意做,類似的工作機會並不少。據說廣達辦說明會時,旁邊就找了人力仲介公司在現場。這件事情會發生,是因為RIM的產品不能在大陸生產,廣達年初才在台灣招募1-2000個作業員。RIM平板賣不好,其他的客戶的東西都在大陸生產,這批作業員又沒別的事情可以做。廣達跟RIM有錯,也作出了賠償,算是承擔廣達該有的責任。其他似是而非的批評,就不要扯了。失業救濟金領取規定如下:有關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即俗稱失業救濟金)之相關規定說明如下:一、適用對象及資格:(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為十五至六十歲之參加就業保險法之被保險人且非自願性離職。(註:所謂「非自願性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2.離職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者。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者。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接受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 二、給付方式及額度: 1.失業給付每月發給一次,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發給。 2.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者,其該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3.失業給付發給期間最長發給六個月。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我記得失業補助是向政府領的吧!更何況如果要領失業補助還要提供三家公司的求職證明(每個月都要不同),而且你要一年(忘了還是半年)都沒有工作來領每個月的補助金(沒有其他的加班或獎金),而且領完這次後還要工作滿一年(忘了還是一年半)才能在下次失業再領。廣達這次給優退這麼多,而且這些都工作未滿一年,按照資遣根本領不到什麼錢。如果每次都有這麼好,那我期望公司每年都給我優退(比領年終還過癮,派遣除外)。說真的如果我是廠商,有訂單不接是笨蛋,只是遇到倒楣的訂單也只能認了,畢竟看看RIM以前在北美的市佔率,誰也不會想到會這麼慘。所以也不是每件事都是廠商不好(至少這件事上),如果沒有公司願意去接單,我們哪有這麼多工作機會呢?PS:很久沒去了解失業相關法令,如有問題,敬請見諒。
lienly2 wrote:廣達驚爆在台灣無預警...(恕刪) 小惡魔的朋友們大家好我也是小惡魔的粉絲之一同時也是廣達的優離員工謝謝大家關心為家庭堅守岡位和為未來奮鬥的我們雖然我已經離開了,但是我們公司絕對不可能聘請外籍勞工這是我在公司的公布欄看到的感謝大家支持我們的產品我們也繼續為台灣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