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實境之不動產條例:
1.不動產買賣必須以實際買賣價申報地政機關; 未照實申報者以詐欺罪論處, 且不得易科罰金------以此鞏固誠實申報.
2.不動產買賣時以買賣當時半年內, 不動產所在地方圓三百公尺相類之不動產買賣均價(含本次買賣標的)為課稅之市價基準; 買賣價如低於上開均價, 則以實際買賣價為市價.有關市價每二年檢討一次, 有降低者,從降低者; 有升高者, 仍維持原市價(???)-----以此規定市價,並防止亂喊價
3.稅率訂定時考慮現繳稅額(避免衝擊過大), 以中等市價乘稅率後所繳稅額與現繳者差不多, 中等以下則依級距減少(即較現行者少), 中等以上則依級距增加(即較現行者多); 市價在最後5%者, 免稅.----以此規定稅率
4.居住基本權利之不動產每戶以二處為限, 超出者均非居住基本權利的範圍, 稅率為上開稅率之倍數計算, 且與超出比率為正比---以此防止投機炒做及囤積
5.本條例所收不動產稅之20%須撥付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以此防止政府亂用多收的稅金
當然,不動產還包括商用,農用...等, 這方面也需特別規定, 商用的可能較複雜, 小的還想不出.
高稅基不知道有啥不好齁...科科...
就是有太多人認為房地產只漲不跌...
搶進哄抬市場...搞的民不聊生...
現在你房子多的人就要課多一點的稅有啥錯...
沒屁股繳稅金的就不要學人家當地王啦...
不要說家窮人稅金...窮人是能有幾棟房子給人家多課稅阿...
不想被課稅就去租屋阿...
真的窮的人還要睡廢車上哩...
萬分期盼此條例通過...打死你們這些屯屋者...
不過有錢付稅金的也記得不要賣...多繳點稅...
國民年金...勞保年金都要靠大家補洞喔...揪咪

國外行之有年的實價課稅,一定會有搭配的配套
為何台灣實行就有困難?
加稅的部份
要不要變向加稅是政府決定的。跟"實價課稅"沒有關係
但是我們沒辦法知道政府會不會利用這個名義來變向加稅
=====
個人觀點
實價課稅是正確的走向
當然政府也有可能把它搞到臭掉
但不能說因為政府搞臭他,就代表實價課稅是錯的。而是政府做錯了
=====
另外好的政府會加富人稅減窮人稅,差的政府會全民加稅
要加稅方式多的是:如:空污稅、能源稅、xx稅......
舉個例子:
假設今年所得稅全民減1%,大家歡呼。富人的1%是多少,窮人1%是能減多少?
結果稅收減少的部份,水電費全部每度漲0.5塊補回來。
名義上很公平,結果窮人一來一往還倒貼,富人的1%可能狂用個10年都還有賺
不過民眾大多在聽到所得稅減1%就開心死了。卻沒想到少掉的稅收政府一定會想辦法補回來。
=====
回到實價課稅
方向是對的,但是操作的空間很大
就看政府是要全民皆稅,還是改成多向富人課稅了
不過就現行制度來看,爽到富人應該是無疑的。
那未來呢?阿哉?看政府良心囉!!!
政府官員其實不是笨蛋,只是他們是有錢人而已。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