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7995 wrote:
民眾7月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房價改實坪制計價公設坪數可登記但不計價
公設坪數可登記? 有人知道即使這個提案過了,跟現況會有什麼不一樣嗎? 不計價到底是要求誰不能去計價?
不會到最後忙了半天只改變了591上面"每坪單價"這一格的計算方式? 動員立法院搞出一個網站指導手冊?
Shawn732 wrote:
他的邏輯沒問題啊。...(恕刪)
pyang3 wrote:
你這邏輯有點問題
免洗筷,冷氣,免費加的泡菜和辣油
難道這些成本不是加到你的牛肉麵裡去?
你最後還不是為了這些「公設」付了錢?
所以,2A2B跟2B2A有什麼差?
pyang3 wrote:
你一直說大樓是鳥籠
大坪數的室內實坪一百坪的也有
怎麼會是鳥籠呢
如果你的四樓透天只有60-70坪
表示一層只有20坪還要扣樓梯?
這樣子每一層比鳥籠還小,爬上爬下也沒比較方便
而且車子還要停在門口
這也不算是獨棟型的別墅,應該是連棟的透天吧?
這樣子你去買90-100坪的大樓,一樣給你大四房,3-4個廁所
而且全平面,住起來的寬敞度跟你那一層20坪根本不能比
車位至少配兩個,要擴充的話再買就好
你上班的時候父母還能去用公設,不管是健身房,唱唱歌,在室內走來走去當運動
出入有管理,你不覺得上班時更放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