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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最該先做的是推動都更


怒濤爆裂 wrote:
公寓都更 多卡在一樓跟頂樓的住戶
一樓不是當店面 就是能門口停車(甚至違建到外面人行道)
頂樓都是加蓋(甚至蓋了3.4層 改成小套房收租)
所以
如果要推都更 就要先把下列事情解決
(禁止非商業分區的一樓當商家店面用)
(路邊停車一率收費 或是劃紅線禁停)
(抓頂樓違建)
不然 一切都是白搭~
(誰要白白損失這非法得來的權利 又 明明持分土地一樣多 憑什麼1f跟頂樓可以多分?? 其他樓層住戶不爽)


方便性問題
台北不知道,台中門口打月票不貴只是條件嚴苛
一定要你家前面那條路才可以,隔一條巷弄就不行

騎樓、1F內也是可以停...

kuoyuan1 wrote:
不要沒事亂怪罪別人...(恕刪)


....你要不要認真的翻一下相關新聞~~

你平白無故扣一頂好大的帽子說官商勾結....是否可以解釋怎樣的勾結法

都更法本來就賦予政府有強制執行權利~如果有所不妥也是立法單位失職...

別扣帽子給行政單位~..~行政的只是依法執行而已!!!!

你應該有所誤會吧~王家最後默默的同意了唷~分了五戶~五兄弟一人一戶!!!

先鎖定都更重點區域拆違建
追屋頂房租逃漏稅的部分
一樓取締路霸佔用車位 強力掃蕩

搞一陣子
大家就不會覺得屋頂違建跟門口空間是自己家的了

oldchang1205 wrote:
我確定你活在與眾不同的平行時空...
連kp都搞不太下去了,你還相信這是弊案?


好吧,我活在與眾不同的平行時空...下

只有我相信美河市..是弊案...

換你來大聲說,"美河市絕對不是弊案"

fivesharp wrote:
好吧,我活在與眾不同的平行時空...下

只有我相信美河市..是弊案...

換你來大聲說,"美河市絕對不是弊案"嘔吐(恕刪)


這是哪種跳針法

未來3年北市都更不是0就是個位數拉

沒建商要玩了~


政府發包給建商?

發包太高圖利建商

發包太低建商亂蓋

名粹當道就繼續空轉吧~

怒濤爆裂 wrote:
不然 一切都是白搭~XDXD
(誰要白白損失這非法得來的權利 又 明明持分土地一樣多 憑什麼1f跟頂樓可以多分?? 其他樓層住戶不爽)


買的價格不一樣啊...你願意多花錢買你也可以享受啊..

人家花比較多的錢買..權利卻跟你一樣...這樣對嗎?

navapro wrote:
...你要不要認真的翻一下相關新聞~~

你平白無故扣一頂好大的帽子說官商勾結....是否可以解釋怎樣的勾結法

都更法本來就賦予政府有強制執行權利~如果有所不妥也是立法單位失職...

別扣帽子給行政單位~..~行政的只是依法執行而已!!!!

你應該有所誤會吧~王家最後默默的同意了唷~分了五戶~五兄弟一人一戶!!!



王家默默同意??..不同意行嗎? 惡法偏坦建商..打官司必輸...要賠幾百萬或幾千萬給建商..

有幾個人撐得住..

>>別扣帽子給行政單位~..~行政的只是依法執行而已!!!!

行政的..好像有很大的權力 可以裁量不是嗎?

更何況都更法 最前面的條文 就規定要有公共利益...文林苑有嗎? 沒有吧!!

那行政是怎麼審核 怎麼會通過都更案的啊..



newjohnpc wrote:
王家默默同意??....(恕刪)


老實說當初的法律就是這樣訂的,有啥辦法嗎?這要問當初立法委員.
法律面都輸了,只好發動 導演,教授,學生 來占領嗎?
同樣情形 龍腦 有人去抗議嗎?
fivesharp wrote:
好吧,我活在與眾不同的平行時空...下
只有我相信美河市..是弊案...
換你來大聲說,"美河市絕對不是弊案"

喲~那在您的時空,五大弊案肯定是辦的如火如荼、沸沸揚揚,奸商貪官都繩之以法...
喔~對了,大巨蛋的爆破秀一定很精采吧...
哪像我們這時空,五大弊案變成五大案,甚至有幾個可能變成"好案",因為老闆都提"前"去見...
那顆大巨蛋還被用許多無知又無恥的標準來檢視,像是什麼不能打棒球啦、把人關在密閉空間逃生不合格啦等等..
到最後kp市府騎虎難下...只能宣布停工...真想看爆破秀阿
可不可以請您從您的時空拍個照片或影片看看,大巨蛋是否移為平地?
新北市 副市長 不就是因為都更 疑似涉弊
開始調查 上新聞

關鍵字~ 去查一下就有 今年7月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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