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濤爆裂 wrote:
公寓都更 多卡在一樓跟頂樓的住戶
一樓不是當店面 就是能門口停車(甚至違建到外面人行道)
頂樓都是加蓋(甚至蓋了3.4層 改成小套房收租)
所以
如果要推都更 就要先把下列事情解決
(禁止非商業分區的一樓當商家店面用)
(路邊停車一率收費 或是劃紅線禁停)
(抓頂樓違建)
不然 一切都是白搭~
(誰要白白損失這非法得來的權利 又 明明持分土地一樣多 憑什麼1f跟頂樓可以多分?? 其他樓層住戶不爽)
方便性問題
台北不知道,台中門口打月票不貴只是條件嚴苛
一定要你家前面那條路才可以,隔一條巷弄就不行
騎樓、1F內也是可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