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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房地產合一稅,非自用住宅稅率蠻高的


tzechiny wrote:
不好意思, 台灣現在對於房地持有人的仇視,

除了共產黨外, 我無法找到其他的對比, 非針對網兄您而言,

如有冒犯非常抱歉, 還望多多包涵,

但這個共產黨的對比絕非意氣之言, 大家必須思考台灣該有甚麼內涵,

一個稅制遠超過資本主義及社會主義國家的範疇,

也看出了對資本家和資產階級的仇視,

可知以共產黨為鏡, 實不為過~~


想太多

台灣住宅自有率高達八成(先不管數據代表的多重意義) - 八成的人仇恨自己啊? 還是兩成的人仇恨這八成的人?

且這房屋交易利得課稅怎麼會超出資本主義及社會主義的範疇呢?

怎麼會對資本家及資產階級仇恨呢?

還引共產黨為借鏡


我們生活的是在同一個台灣嗎? 怎麼我完全沒有這種感受? 當然我是無法否定您的主觀感受的.
tzechiny wrote:
最後台灣要搞到自用住宅課重稅


自用住宅課了哪種重稅? 可否試算?

自用住宅課稅 & 自用住宅利得課稅是有非常大層度的差別的



哥很切題了,沒看我都完全不插入人頭自住買賣的問題....因這也算是技術細節
還不用看到台灣別的地方去,

哥您看一下這棟樓還有其他討論區關於那四百萬門檻及10%稅率的發言,

您大概就知我在說什麼了,

再看看那些抨擊這個門檻和稅率的所謂專家學者及巢運份子,

您就更清楚了,

台灣現在無論是房屋持有稅還是這個房屋交易稅,都是越來越高,

最後真正會繳這些稅的人是誰?十之八九都是我們這些自住的老百姓~

因為提高這些稅率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讓那些投資客不敢進來炒作,因為成本變高了,

但他們不敢進來又怎麼會繳到那些稅?

所以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就是我們這些賣了房就沒地方住的老百姓,

每年多繳那些高漲的房屋稅和地價稅,賣房的時候還要被課一筆所謂的"利得稅"

看看那個奢侈稅有多少人再繳就好了,投資客頂多不買不賣,一毛不用繳,

持有成本不斷增加,房價還沒被打下來,但我今年要繳跟房地相關的稅可比去年高不少,

那些賺飽飽的投資客在旁邊笑看你們這些傻b老百姓乖乖繳稅,

如果不把投資客和自住老百姓分清楚,最後這些稅會打到誰?
Johnny_depp wrote:
想太多台灣住宅自有...(恕刪)

tzechiny wrote:
還不用看到台灣別的地...(恕刪)

tzechiny wrote:
還不用看到台灣別的地...(恕刪)





每年好幾項的稅目就算了..還越繳越多...

而且看起來將來也是全方位的...要稅金..

理由都是冠冕堂皇...

以後要不要加收呼吸稅??

tzechiny wrote:
還不用看到台灣別的...(恕刪)



+1 完全說到我心裡去


搞到後來變成專打自住客,繳一大堆稅金


政府的狐狸尾巴露出來了吧,假打房真收稅
多收稅有什麼不好的
總比錢都被投機客全部拿走好
想請問
103年買了房又賣了房,
換大間一點的房子
總價比原本的高
名下只有一間
也無奢侈稅的問題
要如何申報?
對於房地合一新稅制會打到自住客的部分,我實在看不懂為什麼?

我的邏輯是:這個稅制適用於105/1/1以後取得,或是103/1/1取得且在持有兩年以下的人。
那麼講誇張一點,就算是在民國元年持有房產要賣出的人,賺的利得已經高達兩億了,應該也不會被這條法律課到稅吧?!(還是我理解有誤?)

至於適用這條法律的自住客,會被因此課到稅的說法我也有點懷疑;假設這條法案有效,政府打房也是玩真的(雖然我非常、嚴重、認真的懷疑這點....),那麼房價應該是會合理修正吧?!所以六年之後的獲利真的能多過四百萬?這個討論我沒有結論,我也不會做預知夢.....所以就略過不談啦!


相反地,我覺得其實這條款還是有很多遺漏之處,就算通過了也不是完整的方案
我個人覺得至少還要有兩個配套才算完整:
一、應該要讓非自住的持有成本大幅的拉高。
二、針對公司的屯房、屯地也要有配套方案,給與重稅。
不過光是要通過這房地合一新稅都已經要怒犯天條了,如果政府真的在大選前還產出並通過這些配套的話,一定就是幻覺了....對於幻覺就略過不談AGAIN....

以上



玉木宏 wrote:
免稅門檻從原本財政部...(恕刪)
政院自然人的福利出來了,接下立院也該給法人建商來點土地方面的甜頭了


合建分售:
朝野也達成共識,民眾若是使用自己的土地跟營業人合建,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不應算做短期投機,而是增加房屋供給,也適用正常稅率20%。

此外,針對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可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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