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m wrote:
疑?那1993賣,等...(恕刪)
我這樣解釋你應該就懂了,那時候板橋一般房價
老舊公寓三百多萬,電梯四百多,93年之前更高,跌很多
那是不是低價買,放著等來收房租,那時候捷運也通了阿,
板橋很多田橋仔阿..買低價房子是用現金買的,他們本來就已經在收租了
和地主收地租同樣運作模式,為什麼要買??就固定資產,現金買幹嗎賣你??
租你在增加流動資產(現金)不就好了,租房子給你有比你去上班麻煩嗎??
我說的是我鄰居,不是我,還有你去上班付房租,我鄰居那麻煩,我看他都在慢跑
他兒子在公園和小孩玩賽車,騎腳踏車,出國玩,那裡麻煩,玩,出國麻煩??
板橋是新北市市政府所在區,我不賣你,你就只能租,你要去台北上班方便,新北市上班也方便
房客付的租金很夠用,又不是一兩間,幹嗎賣??土地房屋是收租商品,佔了就你的了,不是汽車或ps3買了就偏值,
有必要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