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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不義,地下停車位我買的,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超級懶人包)


rayang wrote:
屋主買的時候就知道沒...(恕刪)


請教rayang大,能否提供此永久使用權計算法的出處嗎?

這是不動產估價師對永久使用權的估算法嗎?

不知此估算法對現下所有不動產永久使用權是否都適用?

盼rayang大能不吝指教,此先致上謝意。
再請教如已取得永久使用權,

是否仍須定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
當議員就應該活該倒楣嗎~~~
我看到最後想請問魔女拉拉你從頭到尾有出過半毛錢買那個車位嗎?
前任屋主都說扣掉車位的錢了降低成交金額給你了...也說明不附車位的使用權吧

我想當時買那個車位的人沒有想過之後會遇到這個問題
如果我記得沒錯他應該是還是戒嚴時期建的他除了是個停車位也是一個防空洞吧
我想遇到戰爭使用權還是國家的吧沒戰爭你才有使用權吧
直到解嚴後的才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假如你是那個議員.......
我當初花了七十萬買車位可是當時法令不健全產權無法分割
可能唯一的方法就法院公證使用權
當然也停了好幾年都相安無事
也經歷了兩任屋主的承認使用權歸屬于那位議員
誰知到了第三位屋主見獵心喜不用花車位的錢又可以用法律討回使用權
我真的不知道是誰不公不義吧

還有民國78年的70萬其實已經可以買一間房子了
可是到了現在一百萬可能連一個車位也買不起了吧
我想買賣就是你情我願誰都不想買便宜或賺錢呢?

事情發生到現在很多人都是站在魔女拉拉的角度
都很少人站在那位議員的角度看

魔女拉拉感覺的不公平.....假如你勝訴了
對議員公平嗎?議員有錯嗎還是錯在他是議員

我想別得了便宜又賣乖
已經無償取得了坪數......將來都更之後呢?
你還是擁有坪數的優勢可是他卻喪失了使用權呢

ken8989 wrote:
再請教如已取得永久使用權,

是否仍須定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恕刪)

----------------------------------------------

我也想知道 , 有使用權
是否還需要支付租金跟相關費用?

----------------------------------------------
就像是 , 有土地所有權
還是得繳交稅金給政府

部分有包含停車位的房子
假設管理費 50元/坪
停車位有權狀 假設 8坪
這個 50 X 8 = 400 的費用
也算是一種租金吧


sili0518 wrote:
...魔女拉拉感覺的不公平.....假如你勝訴了對議員公平嗎?議員有錯嗎還是錯在他是議員
我想別得了便宜又賣乖已經無償取得了坪數......將來都更之後呢?
你還是擁有坪數的優勢可是他卻喪失了使用權呢...(恕刪)

說的好
昨天在tvbs有看到這則新聞

"苦主"(原告~~不曉得是否就是魔女拉拉)

說花了在北市3500萬買房竟然沒有車位...

還說她不能否認當初屋主有在車位的問題上房價減100萬

結果打官司花了十多萬...

她要上訴....



知道車位產權有問題的房子為什麼還要買~~還不是貪小便宜的心態

想說一定可以告贏是嗎

就像我家社區鄰居一樣

你看房時看的就是這間

室內坪數跟工作陽台就是這個大小

怎麼可以買了以後再來抱怨工作陽台太小

要求管委會通過可以裝"凸出"的雨遮~~偷空間

醜斃了
若水泥平面停車格,平面以上議員有使用權
那平面以下就算苦主的,他可以任意處置
那將水泥車格敲壞,在放一些鋼筋
那議員是不是要買越野車來停了
那有這種平面上平面下使用權的
況且停車場屬於公共空間 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
哪能讓你這樣搞的
audi58 wrote:
若水泥平面停車格,平...(恕刪)

david1598 wrote:
說出來會被鞭得很重,...(恕刪)


同理可證,
我也覺得你的話未必就是真相...
可惡的小人
ProperGeezer wrote:
以下是原PO文者<F...(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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