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ang wrote:屋主買的時候就知道沒...(恕刪) 請教rayang大,能否提供此永久使用權計算法的出處嗎?這是不動產估價師對永久使用權的估算法嗎?不知此估算法對現下所有不動產永久使用權是否都適用?盼rayang大能不吝指教,此先致上謝意。
當議員就應該活該倒楣嗎~~~我看到最後想請問魔女拉拉你從頭到尾有出過半毛錢買那個車位嗎?前任屋主都說扣掉車位的錢了降低成交金額給你了...也說明不附車位的使用權吧我想當時買那個車位的人沒有想過之後會遇到這個問題如果我記得沒錯他應該是還是戒嚴時期建的他除了是個停車位也是一個防空洞吧我想遇到戰爭使用權還是國家的吧沒戰爭你才有使用權吧直到解嚴後的才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假如你是那個議員.......我當初花了七十萬買車位可是當時法令不健全產權無法分割可能唯一的方法就法院公證使用權當然也停了好幾年都相安無事也經歷了兩任屋主的承認使用權歸屬于那位議員誰知到了第三位屋主見獵心喜不用花車位的錢又可以用法律討回使用權我真的不知道是誰不公不義吧還有民國78年的70萬其實已經可以買一間房子了可是到了現在一百萬可能連一個車位也買不起了吧我想買賣就是你情我願誰都不想買便宜或賺錢呢?事情發生到現在很多人都是站在魔女拉拉的角度都很少人站在那位議員的角度看魔女拉拉感覺的不公平.....假如你勝訴了對議員公平嗎?議員有錯嗎還是錯在他是議員我想別得了便宜又賣乖已經無償取得了坪數......將來都更之後呢?你還是擁有坪數的優勢可是他卻喪失了使用權呢
ken8989 wrote:再請教如已取得永久使用權,是否仍須定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恕刪) ----------------------------------------------我也想知道 , 有使用權是否還需要支付租金跟相關費用?----------------------------------------------就像是 , 有土地所有權還是得繳交稅金給政府部分有包含停車位的房子假設管理費 50元/坪停車位有權狀 假設 8坪這個 50 X 8 = 400 的費用也算是一種租金吧
sili0518 wrote:...魔女拉拉感覺的不公平.....假如你勝訴了對議員公平嗎?議員有錯嗎還是錯在他是議員我想別得了便宜又賣乖已經無償取得了坪數......將來都更之後呢?你還是擁有坪數的優勢可是他卻喪失了使用權呢...(恕刪) 說的好
昨天在tvbs有看到這則新聞"苦主"(原告~~不曉得是否就是魔女拉拉)說花了在北市3500萬買房竟然沒有車位...還說她不能否認當初屋主有在車位的問題上房價減100萬結果打官司花了十多萬...她要上訴....知道車位產權有問題的房子為什麼還要買~~還不是貪小便宜的心態想說一定可以告贏是嗎就像我家社區鄰居一樣你看房時看的就是這間室內坪數跟工作陽台就是這個大小怎麼可以買了以後再來抱怨工作陽台太小要求管委會通過可以裝"凸出"的雨遮~~偷空間醜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