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b69 wrote :王家被納入都更範圍,是因為他們家門口的地是別人的, 那個地主要求要都更, 不然他的地被王家無償通行,他也無能為力那塊路要都更就會強迫王家也要加入. 如果王家排除在外, 那位賴姓地主就會跟著被排除在都更之外,損失很大了王家對於保護自己財產的要求,是站在犧牲那位賴姓地主的土地之上.王家是人,難道賴姓地主就活該倒楣嗎?為了討回賴姓地主的公道,所以王家被劃入了都更範圍...(恕刪) 所以這不是公共利益問題是賴地主利益問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3123我說的是這個案例 , 不像王家是袋地 , 他有臨八德路 , 但為何還要陳情寄存證信函?????不懂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所以這不是公共利益問題是賴地主利益問題?...(恕刪) 要這麼說我也不反對呀因為都更法的立法起緣是什麼? 就是因為有些釘子戶獅子大開口, 擋住了整個都更案的進行. 利益被擋住的人,就只好用不合法的暴力手段,讓都更可以繼續進行. 例如有時候會有半夜無名火警, 還有個地主被人近距離開槍打爆頭之類. 所以才有都更法,當少數人擋住都更的進行, 被擋住的多數人可以藉助公權力, 強迫釘子戶要參加如果王家有臨路,例如郭源益大樓,或是有應公廟,確實還有點勝算但是今天王家的門口,是賴姓地主的土地所以告那麼多次, 王家都敗訴
anncsandy wrote:市府依法行政有何不對重點是修法, 吵那麼久...(恕刪) 如果市府都承認有重大缺失的都更法律的設計只有專業的建商能夠理解並操作的話,對於大多數人民來說,都更太危險了再加上市府鎮暴規格,合法不合理,郝市長自己把它玩殘了,搞得滿頭包只好下午取消前往博鰲論壇的行程
以前壞人是鑽法律漏洞來行事。現在好了,壞人進立法院直接修個惡法出來,搞得市府公務人員不依法行政還不行。郝市長你要是有點體恤民情的同理心及是非判斷的能力,應該不會用這麼粗暴的方式對待王家及幫忙守護的學生。你要是有點guts,有點俠義心腸,應該不會這麼快的就批了公文並依法行事。PS:很想知道都更法中的惡劣法條,到底是那些立委諸公修出來的?有人有資訊嗎?
Jason K wrote:是法院執行命令要求台北市政府執行拆屋,市長憑什麼不執行法院命令?...(恕刪) 開板的樓主說的執行命令在哪裡啊? 可以提出來看一下嗎?到底哪裡有法院執行命令要求台北市政府執行拆屋,我真的很好奇整份判決書都貼出來了.居然會出現不存在的執行命令還拿來討論,果然是理盲又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