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up921 wrote:
你對臺灣的體制了解的真少
台灣是行政 立法 司法 考試 監察五權分立的國家
行政機關是中央政府
立法院才是用來監督行政機關的最高機關
你根本沒搞懂...
還有
現在的法律是一般小老百姓覺得違憲就是違憲嗎
在大法官還沒有解釋違憲的時候
他還是合乎程序的法律...有些人覺得違憲,大部分都是沒有操作過或是不瞭解甚至連看都沒看過
就在批評他違憲...
你覺得都市更新條例有哪一條不符法律保留原則或是法律授權明確性不足嗎?你可以提出你的法律見解來論證你覺得他違憲的理由嗎?
有多少團體(自力都更或建商都有)想要連署廢除您說的那兩條小三「條例」...
這句話你可以拿法條出來解釋跟政府不能得罪具有較大勢力和媒體傳染力的人民有何關聯性嗎..
你這段話的因果關係到底是什麼
我看得真是模糊...毫無解釋能力...
你知道這個案子同意的所有權人等那一戶不同意的住戶有多久嗎
大部分的人的房子都被拆掉等待蓋新房子
只有那一戶不同意的人有房子住...
那些多數人的權益你怎麼不去探討保護
臺灣的法律是要保護那些少數反對的人,如果沒有保護到就是違憲嗎
那些多數同意卻沒有房子可以住的人...他們難道就該死要自己付錢在外面租房子嗎
你真的了解那些建商或協議合建的人想要廢除或修改都更條例第25及5-1條的真正理由嗎...(恕刪)
哇!您就搞懂啊??別耍這些文字獄啦!真實的台灣立法院是用來樹立利益的最好工具!還監督???
請問,他監了什麼?????你才根本沒搞懂
還有,樓主在問啥你回啥?他在問有沒有人請大法官釋憲?
有!的確好幾次抗議都在要求釋憲二二、二三,包括灣寶土徵殺人事件
不知道不怪你,畢竟不是很多人都了解!只是你的口氣真TMD差,看了很不爽
你引用的我那句話和你要我做的解釋本身沒關連,你的邏輯思維有待改善
為何要拿法條解釋??
這不擺著明的去問問知道內情的人就好了!少在這假清高!
基於這個案子,你看搞幾年了!最後找記者上新聞的是誰?其它贊成戶?還是釘子戶??
就是要搞大才不會有人拆啦!
我保證不會有單位會強制執行!
當然你說對一句話!這沒有因果關係!這單純只是必然的台灣目前公務體系面對事件的態度問題
你沒搞懂的是這個
那你又知道他們等多久?或許我知道的比你清楚!!!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在保護「所有人」立意很清楚(去讀懂憲法一到二十一條先吧)
你不清楚的只是目前不敢負責的公務下屬單位與媒體之間的對抗
人民只是合理而且剛好的行政程序下的砲灰
你應該不知道
二十年前的建築公務機關是多麼有肩膀
現在的建築公務機關各項各樣通通要相關技師負責!
一個責任權責要丟公文四至五次,最後要請議員出面橋定
你覺得
你會期待這個公務機關給你什麼合理而滿意的回應??
孩子
別傻了
多讀點書
賺點錢
當上你口中能監督的立法院龍頭再說吧
在這質疑我????
別浪費時間了!孩子
看完你的回應!我只有一個感想
「你完全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這種事件!並且搞不懂問題核心在哪?」
加油!
Mobile01的會員水準真是與日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