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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所得抓漏,最終倒楣的會是租客!

假設情況:
中華民國政府宣佈,即刻減收或少收房租收入之所得稅,會有房東降價嗎 ?!
房租的高低 主要是決定於雙方的需求,及附近的行情,房東的所得稅,或房客的所得稅減免都不是租金的主要考慮因素。

有人說台北的房價嚇死人,房租笑死人。沒有國外的投資公司願意來台灣投資毛利 2-3%的房地產 !!
目前投資房地產的人主要是賭房價會漲,但是只要房價停滯,恐怕馬上就會反轉直下....... (看看日本的例子吧,別說台灣的經濟比日本強…)
很簡單啦~你是包租公?還是你認識包租公?叫他提高價格看看阿~
反正是市場反應,你這些論事跟一堆股市老師差不多,倒是明天是漲還是跌?
講破嘴都沒用,直接看市場買單不買單最準啦
就好像流動攤販不用繳稅一樣
一開始以為是便宜到消費者
後來才發現會造成社會管理不易
你說消費者會受害,我看到是受益
會受不了的只有小本投資客型房東...

自住型跟職業房東跟本就無所謂 比起提租金 房客的穩定更重要

如果說有人被逼漲還能展現相對價格優勢更能保持滿租率

自住型不需要靠房租幫忙攤提還款 職業房東比你還會算

租房子是最高等級的出租服務業 職業房東一發現沒賺頭他就抽手了

寧願小賠也不會耗在那邊等死 更不用像投資客等房價漲 抽現金出來還可以換下一間繼續

而且職業房東會買的地點通常都很強(賣了也不會賠錢的熱點)

把新的成本計入就好了
yunyunhome wrote:
差別在於,租金有機會轉嫁給租客阿!


如果抽的是空屋稅,我100%贊成
而且要抽的重一點,重過租金所得收入

你說租金轉嫁租客???轉嫁的太高,沒人要租
空屋稅又重,你是房東的話,是希望把租金所得稅轉嫁給房客
導致沒人要租,然後要交比租金所得稅還要重的空屋稅
還是乾脆降租金,至少有錢收,交一點點租金所得稅好
這才是打房的真正狠招,只是租金怎麼樣算才合理,不好判定
按公告地價不合市場規則,按市價,市價誰認定
租金怎麼算那才是重點,不然一個金店面,租金只收個100元(管理費一個月收30萬).
租金所得抽不到幾塊
舉個例
幾個教訓告訴我:

房東向來漲價是沒有理由的,如果你生意好,漲的更多,他們就一副嘴臉。

房客跟房東簽約時,房東會口頭註明先:不含稅金,所以不可以報稅。
店面如果是角間旁的「便利商店旁」或是「來往多」,房東會說這裡是黃金地帶比較貴也是正常,只漲一點,你一下子就賺回來了。
裝潢時,房東要求不能怎樣怎樣。 不租時,房東會說:離開時,不快又不夠乾淨,沒收訂金。


嘴臉就是那副死要錢。
看人家賺錢就說,我來做都比你好,你太不會做生意。

房東這職業根本就是不懂的生意,只知道收錢。

如果可以,我想建議可追朔條款。
順便叫朋友把租約都來出來,檢舉拿獎金。


好玩的是:每次看到店面搬遷,大概都會空下來幾個月不等。
然後,後面租的都比我們租的便宜。

房東少稅金,承租的人少扣列舉。 誰賺的多?
像發文者這樣的人太多
對於事情的對與錯 沒有絕對的依據 而是 只要是對自己有利的就是對的 管它違不違法
若是 大家都這樣想的話 就別怪政府做不好 因為 再好的政策 都還是會影響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
還是有人不滿意

主題是 房租所得抓漏,最終倒楣的會是租客!
根本就是以 "既得利益" 者的心態來 標的主題
政府 多年對租屋稅不重視 已經讓很多租屋者 省了很多房租 現在政府只是依法執行該做的事 追查該抽的稅 卻被發文者 說的好像 是件 錯事 真是 得了便宜還賣乖

對了 再看一次 發文者所Po 的內容 怎麼 似曾相識
喔 不就 是 跟 前一陣子 房屋奢侈稅 要立法開徵前後 很多房仲,房地產業者 與 投資客 說的 恐嚇言論很類似嗎?


看完各位的發言,只能說很多人的觀念錯誤。

租金課稅並非全額,而是扣除規定費用率(43%)後或列舉申報。舉例, 若租金100元,使用規定費用率後實際納稅收入為57元。若實際費用大於43元,則房東會使用實際費用申報,故所得降低。

如果當利率高過租金投報率,這叫negative gear。就是投資反而可抵稅。資本利得的部分本來就不是全額納稅,所以更有操作空間。

至於轉價部分,以經濟學而言,是一定會發生,只是轉價比會因地區別不同而改變。

個人贊成有所得就要納稅,但前提是稅制公平,稅基完整。目前是不可能。立法院及人民有很多腦殘,連個智障奢侈稅都會通過,那會有避稅方式也是很正常的。
之前不是說有法律條文說有規定租金上限?

不過好像因為沒有裁罰機制所以變成廢文

現在要查租金所得 怎麼不順便把這條法律用的更完善些 ..

順便幫助廣大的 '相對窮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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