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婚,或還未到35歲就無法購買政府組屋
看起來國宅供給也不是很足啊。
沒結婚,或者已婚未達35歲,不行買組屋
東西南北漂 沒有跟父母同住的,或沒結婚的就只好租屋了,或買私宅了。最慘情況,兩個兄弟已婚,加上父母,共六人,擠四房組屋,公宅利用率要這樣才高
台灣流行年輕人買房子,在新加坡政府看起來不是合理的事ㄛ。
買房正義最喜歡拿年輕人出來擋了,新加坡政府給的答案,年輕人就好好工作存錢,買什麼房。台灣對年輕人真的是太溺愛了,導致長不大,口憐還是口愛
都付連結了,也不看,我來畫個重點。
這個‘或’讓邏輯不好的你誤會了嗎?
前面是不結婚, 所以‘或’的後面是 已婚 再加上未滿35歲,看懂了嗎?再加上文章後段 ‘成年後和父母同住現象極為普遍’。新加坡媳婦難爲啊!台女真的比較爽
